鄉村新時代,三農新機遇|2018年,咱家的土地更值錢!

「土地是財富之母」,縱觀2018中央一號文件,關於土地改革帶來的利好十分亮眼,從耕地承包期延長30年,到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落地,再到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可謂利好頻出。那麼,農民能從土地改革中獲得哪些財產性收入?

中國鄉村之聲《致富青年幫》特別策劃

鄉村新時代,三農新機遇

為您解讀今年中央一號文件中的致富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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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咱家的土地更值錢!

農民朋友手中的土地大致有三塊:耕地、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在2018年,關於這三塊土地,都有利好值得關注。

耕地

過去幾年,國家一直鼓勵耕地流轉、農民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但是農民心裡一直是有顧慮的,比如土地承包期滿怎麼辦,此前簽訂的流轉合同還有效嗎?如果我進城務工了,承包地會不會被收回,還能持續獲得土地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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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擔心,在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都給出了圓滿的解答。

首先,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這就意味著,到期之後農民還能繼續經營和流轉耕地,獲得穩定收益;而另一方面,獲得經營權的主體,也必須善待和保護耕地,這樣才能細水長流、長期營利。

第二,今年的一號文件中明確提出:要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耕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也就是說,來自三塊地的收益還是你的,只要你自己不放棄,別人誰也拿不走。當然,後面還有一句,叫做「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利」。這就意味著,如果農民自己想放棄農村「三塊地」的權益,可以一次性有償轉讓,相當於農民會拿到一筆資金,幫助大家更好地解決城鎮化的成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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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文件中還提出:在依法保護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前提下,平等保護土地經營權。這就是說,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可以依法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入股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民處置承包地的機動性明顯增強了。

專家解讀

李偉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對農用地而言,要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中央已經明確再延長30年,這是同我們實現強國目標的時間點相契合的,既給農民吃了定心丸,又給到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時,我們再研究新的土地政策留出空間。對宅基地經營性和公益性的集體建設用地而言,要從長遠考慮,根據未來鄉村振興的需要,逐步盤活,用出效益來。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早在2015年,國務院就選擇了包括北京市大興區在內的33個縣市區作為試點,允許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交易。總結近3年的試點經驗,這些已經嘗試集體土地入市的地區,平均每畝集體用地的入市價格達到110萬元,大大增厚了村集體經濟,為當地村民帶來大量股金分紅。

此外,從去年至今,國土部選擇了24個試點城市,周邊的集體建設用地可以建房出租。所以,原本閑置無用的集體土地,如今已經成為能為老百姓帶來財產性收入的香餑餑。

宅基地

從今年起,宅基地的「三權分置」對於個體農戶來說,直接獲利的感受更為明顯,因為隨著農村人口的轉移,大量宅基地和農宅閑置,農民卻難以從中獲益,而城市裡卻用地緊張、房價飆升,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資源分配不均。現在,宅基地可租賃、可抵押、可開發、可經營,將為農民朋友帶來更多的處置機會和收益空間。

專家解讀

韓俊

中央農辦主任

這個三權分置改革跟承包地的三權分置改革是不一樣的。宅基地的「三權分置」既不同於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也不同於承包耕地的「三權分置」,也就是說,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大規模整村流轉。

因為承包地的功能和宅基地的功能是不一樣的。承包地使用權是鼓勵適度規模經營。資本可以下鄉,你可以把一個村甚至十個村的承包地租過來,這沒有限制,使用權是鼓勵集中流轉。但不能說宅基地鼓勵資本下鄉,把一個村幾十戶農民的宅基地集中起來我來用。

所以,正如今年中央一號文件中談到,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而土地政策的創新放活,將是實現鄉村振興最大的制度性紅利,將為農民發展創業提供寶貴的第一桶金,讓農民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

實習編輯:曹越

編輯:孟然

統稿編輯:何鵬

責任編輯: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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