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里商標的申請流程

馬德里商標註冊,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註冊,手續簡單方便、省錢。國際註冊申請人可直接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無須委託國內外的代理人辦理;申請人可用中文與一份申請書指定一個或多個國家,在一個或多個商品和/或服務類別上申請商標國際註冊。

馬德里商標註冊流程

1、本土註冊申請

要通過馬德里進行商標的國際註冊,申請人的商標必須是已經在其原屬國(即本國)獲得註冊的商標或則已獲得受理通知的商標。

2、提交申請

與我司簽訂商標代理委託書,后填寫由我司提供的商標國際註冊相關文件,另請提供國內《商標註冊證》複印件,或《受理通知書》複印件/商標圖樣兩張。如是彩色商標,還需附彩色商標圖樣四張。商標國際註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申請手續齊備並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書件的,編定申請號,商標局在三十天內將申請書件(英文或法文)寄國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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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際局審查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國際局收到了國際註冊申請后,認為手續齊備,商品和服務類別及名稱填寫正確的,即予以註冊;認 為手續不齊備的,將暫緩註冊,並通知商標局。商標局在收到國際局通知之日起15天內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齊備手續;經審查符合國際局的要求,並在已經或者即 將把該申請提交給各指定國進行審查之後會頒發商標國際註冊證明。該國際商標註冊證明,不是商標被核准註冊的證明;其意義在於,該國際註冊號和國際註冊日是其後申請人進行商標的後期指定、變更、轉讓、續展等一系列活動的基礎。

4、指定國審查

商標能否在各指定國獲准註冊,要以各指定國的審查為準。

5、協定國和協定書國審查

商標國際註冊申請時指定的各保護國家,將根據各自的國家法律決定是否予以保護,並需向國際局聲明該駁回。 協定書規定,聲明駁回的時限最多為一年,也就是說,如果指定保護申請在一年時限內未遭到駁回,則該申請自動得到保護(按議定書的規定,成員國可根據需要, 將有權駁回時限延長至18個月)。從國際註冊日起算,如果12個月內沒有收到協定國或者18個月內沒有收到議定書國發來的拒絕給予商標保護的駁回通知書, 即表示該商標已在該協定國或議定國自動得到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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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請商標時間和費用

如果註冊申請順利,拿到證書需時18-24個月。成功註冊後有效期為10年。馬德里商標國際申請沒有官方回執,有關當局會直接發出註冊證書。商標馬德里國際註冊的費用及查冊費用請向我司諮詢,備註:

(1)上述各項費用已經包括本機構的服務費,政府規費,但不包括文件公證費,要求優先權等費用。

(2)上述各項費用不包括商標複審、異議費等。如果商標申請被初步審定公告后遭他人異議或商標申請被駁回后申請複審,還會有一定費用,根據具體情況商定。

(3) 除另有指明,收費表內報上的查詢費用均是每商標要素每分類計算,查詢系統沒有中文或圖形檢索功能者,只查英文部分,或中文或圖形部分較普遍的含意,查詢結果參考性較低.複雜的商標,即含多個部分的,需提供商標圖樣,另行報價。

(4) 因受匯率波動,各地法規,官費常有變化,期間費用可能會有所增減,委託我司時會再確認。

以上是鷹飛國際(www.yfgj68.com)專業人士的總結,希望能給您提供一定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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