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燒藥,您會正確使用嗎?

李薈,解放軍306醫院,幹部病房

品牌質量管理辦公室 左天宇 編輯

發熱常由細菌或病毒感染后產生的致熱原使體溫調定點上移而引起。退燒藥作為家庭藥箱中的常備葯,以非甾體類的解熱鎮痛葯如對乙醯氨基酚、布洛芬等較為常用,常見劑型為口服片劑、液體製劑及外用栓劑。雖然退燒藥多為非處方(OTC)類藥物,人們可去藥店自行購買使用,然而由於缺乏醫師或藥師的指導,常常存在著用藥的不合理性。

發熱是人體的自我防禦機制之一,故發熱時,立馬使用退燒藥是不適當的。當體溫低於38.5℃時,發熱會使人體溫升高、代謝加快、免疫力提升,不利於病原微生物的生存,從而對機體有一定的保護作用,一般不需服用退燒藥,可採用物理降溫療法如濕毛巾擦拭、酒精擦拭、冰敷等方法降溫,同時適量的多喝水,以加速代謝,進而幫助退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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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退燒藥起效在30分鐘到2個小時左右,用藥間隔時間為6-8小時,最短時間間隔不低於4個小時,24小時內用藥不超過4次。退燒需要一個過程,不宜過快,一般體溫降到38.5℃以下時即可。若短時間內重複多次服用退燒藥,往往會引起大量出汗而導致脫水、虛脫,同時也可能會增加退燒藥的毒副作用,引起肝腎功能的損傷。故謹記:退燒藥不宜在短時間內重複服用。

在退燒藥的選擇上,應盡量選擇只使用一種退燒藥,以降低合併用藥后不良反應發生的風險,同時便於在發生不良反應時,尋根溯源。在服用復方製劑時,應注意其中是否含有與退燒藥相同的組分,以避免重複用藥,例如:在服用含退熱成分對乙醯氨基酚的日夜百服嚀緩解感冒癥狀時,再服用對乙醯氨基酚控釋片(泰諾林)則可能造成重複用藥而導致劑量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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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兒童而言,一般首選副反應較小的對乙醯氨基酚或布洛芬作為退燒藥比較適宜,若服用一種藥物出現嘔吐或持續高燒不退時,一般可考慮在4或6小時后換用另外一種。退燒藥作為一種緩解癥狀的藥物,並不能根除引起發熱的病因。因其存在著一定的肝腎毒性與神經毒性,一般建議退燒藥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

退燒藥如此常見,但您會正確使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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