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我的前半生》大結局,賀涵與羅子君是否應該在一起

熱播劇《我的前半生》馬上就要大結局了,大家都在猜結果:到底賀涵與羅子君是不是在一起了。

網上有三種大結局猜想:

第一種,羅子君賀涵兩人在一起了,不過這種結果的前提是唐晶已經有了歸宿,這個歸宿有可能是她有了新的男人(哪怕是陳俊生也好),或者是她患了癌症死了。不過小編認為這種觀點真扯!

第二種結局是羅子君賀涵兩人沒有在一起,賀涵和唐晶在一起了,但是按照目前的劇情發展來看,應該是不可能吧?

第三者結局是羅子君和唐晶都沒有和賀涵在一起,兩人都有了新的歸宿。

除此之外,還有人在說,「防賊防火防閨蜜」,羅子君(馬伊琍飾演)不應該勾引自己好朋友的男朋友賀涵(靳東飾演),沒有唐晶(袁泉飾演)陪伴羅子君早就是死了......

同時也有人在說,「愛情沒有先來後到」,「相愛的人就應該在一起」......

《我的前半生》主角羅子君,可謂是從一個三角關係又掉入另外一個三角關係。先是小三凌玲(吳越飾演)破壞婚姻,迫使離婚後作為一個單親母親頑強而積極的生活,在此期間收到賀涵的無微不至關心,互生了情愫,最後不得不落入「搶」自己好閨蜜男朋友的兩難境況。

左邊是愛情,右邊是道德和友情。羅子君與賀涵究竟應該如何選擇呢?

美國心理學家柯爾伯格有個著名的兩年故事是「海因茲偷葯」:海因茲的妻子病危,而他卻無錢支付高額的藥費。在藥商既不肯降價,又不答應延期付款的情況下,為了就妻子的性命,海因茲破門而入偷了葯。

讀到此處,你不妨先思考一下:如果你是海因茲,如果你是羅子君,如果你是賀涵,如果你的唐晶,如果是陳俊生,你會做出什麼樣的選擇呢;然後把答案放在你的心裡;再繼續往下讀。

在「海因茲偷葯」這個故事中,其兩難選擇在於應該遵守法律還是維護個人生命的權利,而在《我的前半生》里,其兩難選擇在於愛情與道德和友情。

柯爾伯格向被試者提出問題:海因茲應不應該這麼做,為什麼?

並通過被試者給出的答案以及其理由,分析其中所隱含的認知結構特點,劃分出道德發展的三個水平和六個階段,每個水平各包含兩個階段。

前習俗水平。(以外在的標準控制,通過行為後果來判斷行為。如受到獎勵就是好行為,受到懲罰就是壞行為。)

階段一:懲罰和服從取向。以服從權威和避免受懲罰作為判斷行為好壞的標準,不理解道德標準,不理解故事中主人公的兩種價值觀衝突。

階段二:功利取向。以是否能滿足個人需要作為判斷行為正確與否的標準,即出於個人利益的考慮。

習俗水平。(以遵從社會規範、社會規章制度為準則。)

階段三:「好孩子」取向。以取悅並得到他人的認同,以他人的意圖進行判斷。認為權威人物所指定的社會準則、行為標準都是對的,應該遵守。

階段四:「好公民」取向。也稱為維護社會秩序取向,即作為社會成員,應該遵守社會規章制度,維護社會秩序,這是公民的義務,不能違反法律、法規。

后習俗水平。(道德標準內化於己,成為自己的道德標準,遇到道德標準矛盾衝突時,自我可以做出選擇。)

階段五:社會契約取向,認識到各種法規都是未公眾的權利和利益服務的,符合公眾需要的便應遵守,如果不適宜,就可以按多數人的意願修改。

階段六:普遍道德原則取向。這是理性良心取向,個體的道德認識超越社會法規和法律,普適於尊重每個人的尊嚴、生命價值和全人類的正義。個人可按倫理原則進行選擇。如,海因茲有責任挽救任何人的生命(包括妻子和陌生人)。

按照統計,大部分人處於三、四的階段,達到第五的人並不大,要達到第六的人更難了。你的道德認知結構處於第幾個階段呢,我想你已經知曉了吧。

羅子君有權利選擇愛情,也有權利維護好閨蜜的感情。賀涵應該真實的面對自己的內心,愛情和道義哪個更總要(很顯然他選擇了愛情)。唐晶有權利恨羅子君,但是更應該尊重自己,不要輸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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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棵草Telen

【相愛心理】,用心理學看萬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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