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傢具文化中的桌、案、幾

中國古代家具有著非常悠久的歷史,其中桌案類的發展更是代表了明清傢具,尤其是桌案作為文化平台,更是受到了自古到今文人雅士的推崇和竭力優化,桌案的發展可以說是中國文化進程的一個解讀。

1、高而直立曰桌

桌,在古代也寫作"卓",取其高而直立之意,是一種上有方形、長方形、圓形等多種形狀的桌面,下有腿足的傢具。按形制來分,有方桌、長桌、圓桌、半桌。

按用途來分,則有供桌、炕桌、琴桌、棋桌、茶桌、酒桌和書桌等等。在應用上,也沒有特別嚴格的禮制要求,上至達官貴族,下至黎民百姓,均有所見。

桌類傢具能夠達到實用與觀賞的雙重效果,在古時居室陳設中也較為常見。我們從明清時期的古畫中可以看到,它們的用途非常廣泛,既實用又能凸顯出品位。具體到齋、房、堂、室,都有詳細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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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形制的桌式,在室內的布置有一定的格局。八仙方桌或者四仙方桌比較正統,宜設於廳堂中;圓桌使用者的身份不高,相對比較有隨意性,位置因地制宜。供桌主要擺設於廟堂、家祠,作祭祀之用,常供設香爐、蠟竿和供品。琴桌屬於文房用具,雕飾優美而不繁褥,一般配以琴凳或綉墩,擺設於文房、小室、庭院等等,或是作為一種陳設,以示清雅。畫桌、書桌的結構、造型與條案相同,由於比較寬大,常置於文房,以便展卷閱讀以及揮毫書畫。酒桌也同樣具有極高的藝術價值與審美情趣,被用於宴席之上。

2、肅穆莊嚴曰案

案和桌在形制上有本質區別。一般來講,腿的位置決定了它的名稱,而與高矮、大小、功能都無關,腿的位置縮進來一塊為案,腿的位置頂住四角為桌。案的種類有食案、書案、奏案、氈案、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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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形制上的區別,桌與案更重要的區別,在於精神層面上,案的等級比桌高。宋代及以後,桌在趨於實用的過程中,與案逐漸發生了分野,桌的實用功能越大,其陳設功能就越低。相反,案的實用功能降低了,其陳設功能則增加了,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相對也較高。

宋代案在功能上呈現出多樣性,如畫案、供案、書案、棋案、櫃案、食案、花案和辦公案等,堪稱形形色色。譬如,宋佚名《十八學士圖》、宋佚名《西園雅集圖》和南宋馬遠《西園雅集圖》中繪有寬大的畫案,北宋佚名《文會圖》中的案則是一種超大型食案。

南宋蕭照《中興瑞應圖》還描繪了象棋案,宋代產生並發展了象棋,專用象棋案也應運而生,由畫中棋盤上格子的組合與棋子的擺放可知當時的象棋與如今十分接近。

3、怡情雅趣曰幾

人們常把幾和案並稱,譬如唐代詩人丘為 《尋西山隱者不遇》詩:"扣關無僮僕,窺屋唯案幾。"幾與案形制不同,長短大小相差無幾,但多呈長條形。

幾是古代人們坐時依憑的傢具,案是人們進食、讀書寫字時使用的傢具,這些傢具的形式在很早以前就已經擁有特定的制式了。

案幾的出現受到了唐代"燕几"的啟發,並隨著使用的要求有所改變而成的。燕几是唐代創製的,專用於宴請賓客的几案,其特點是可以隨賓客人數多少而任意分合。

案的造型突出表現為案腿不在四角,而在案的兩側向里收進一些的位置上,兩側的腿間大都鑲有雕刻各種圖案的板心或各式圈心。

幾類傢具與傳統文化最為密切的當屬禮文化。《周禮·司几筵》中關於幾的禮制就提到,"司几筵掌五幾、五習之名物,便其須知與其位",五幾的不同裝飾代表不同的地位等級,行使不同的禮儀。

在崇尚禮制的傳統中國,它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除此之外,香幾和香文化,茶几和茶文化無不訴說著幾類傢具厚重的文化。

總而言之,桌是日常常用的傢具,案是在隆重的場合使用的傢具,而幾則是在休閑的場合使用的傢具。幾類傢具是最簡單和原始的,桌案類傢具實則是幾類傢具在造型和功能性上的發展和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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