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發燒退熱用藥有講究

很多孩子一發燒,家長就心急如焚地送醫院打針輸液。事實上,孩子如果精神尚好,能吃能睡,體溫不超過38-39℃,大可不必送醫院,很多專門為兒童量身訂製的退燒藥在藥店即可買到,若選葯合理,使用得當,不僅可以迅速控制孩子體溫,還省去了送醫院的開銷和時間。因此,掌握一些退熱葯的應用常識是非常必要的。

發熱后不要急於服藥

有些父母一發現孩子體溫升高,就立即給孩子服用退熱葯,以為早治療早見效。其實,一定限度內的發熱是人體抵抗疾病的勝利性防禦反應,發熱時白細胞生成增多,肝臟解毒功能增強,物質代謝速度加快,有利於人體戰勝疾病。此時盲目應用退熱葯,反而會影響疾病的痊癒。

退熱葯治標不治本

應用退熱葯只是一種對症治療,退熱葯的藥效一般也只能持續數小時,待其藥理作用消除后,體溫還可能再度上升。所以,退熱葯只能當做輔助用藥,對於急、慢性感染引起的發熱,當務之急是抗菌、抗病毒,不能指望單靠退熱葯解決問題。

不要幾種退熱葯同時應用

有些父母為了迅速達到降低體溫的效果,同時應用幾種退熱葯(如滴劑加片劑、糖漿加栓劑)、或者擅自加大用藥劑量,這種做法是很危險的,不僅會使孩子出汗過多,導致虛脫、低體溫(低於36℃)甚至休克,而且還會加重退熱葯的不良反應。

持續高燒時可兩種退燒藥物交替使用

持續高燒不退的患兒若單一藥物退熱不佳,可交替應用對乙醯氨基酚和布洛芬。比如說對乙醯氨基酚用了2小時后燒沒退下來,而對乙醯氨基酚最小給葯間隔是4小時,這時就可以用布洛芬來交替使用。兩葯交替使用的時間間隔最少2小時。交替使用時,兩葯各自每天最多使用次數仍然是4次。但需要注意的是,當一日只需服用兩、三次退燒藥就能退燒時,建議選擇單一藥品,因為每增加一種藥品,藥物副作用就會增加。因此用一種退燒藥就能控制發熱時,不要交替使用兩種。

退熱葯應用不應超過三天

發熱最常見的原因是感冒,一般感冒引起的發熱不應該超過三天,三天之後體溫還沒有恢復正常的話,意味著病情較為嚴重和複雜,應該及時到醫院做全面檢查。

三個月以內的嬰兒不宜用退熱葯

新生嬰兒因為體溫調節功能不完善,出汗、散熱功能都較差,很容易發燒。若服用退熱葯,常可使體溫突然下降,出現皮膚青紫,嚴重者還可能引起便血、吐血、臍部出血、顱部出血等,搶救不及時可導致死亡。所以,三個月以內的嬰兒發熱時,最好的處理辦法是物理降溫,如鬆開包被,用溫水或酒精擦身,枕冰水袋,用涼毛巾擦額頭、腋窩、大腿根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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