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偉是一代名優周璇之子嗎?

關於周璇遺產案(一)

周璇遺產案,這是發生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的一宗比較著名的案例。因被告黃宗英為演員、作家的身份和著名電影明星趙丹的遺孀,原告是中國早期電影著名女演員、民國時期一代歌后、「金嗓子」周璇之子而名重一時。案件從受理到終審歷時近四年。當事人的身份及背後的故事一直是當時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題記

1986年11月8日,上海《新民晚報》刊登了一條引人注目的新聞《周偉要求黃宗英歸還周璇遺產》:「金嗓子」周璇在北京工作的次子周偉,上月中旬向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黃宗英歸還保管他母親周璇的遺產。

周偉認為,他母親1957年病逝后,留下了一筆遺產,由母親的生前好友、著名電影演員黃宗英保管,但他在訴訟狀中沒有提到這筆遺產究竟有多大數目和什麼東西。在此之前,周偉曾向市電影局等單位反映過此事。擔任一審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受理此案后,正著手進行司法調查,訴狀副本已送達黃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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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懷抱長子周民

1986年11月20日,香港一家報紙刊登了一篇文章《生母遺產引起糾紛——周璇親子詳說因由》。此文由周璇的親生兒子周民寄給該報。周民在這篇文章中寫道:我從來認為對周璇這樣的女演員完全不必太認真。她既不是英雄,也不是罪人,文學家們實在沒有必要為她而浪費自己的才華。但現在事情既已鬧上了法庭,那還是由我來道個明白。一來可讓那不幸的母親,能夠安息;二來也令我可從作為周璇兒子而帶來的煩惱陰影中擺脫出來。關於周偉的來歷大致有兩種說法:其一,完全是假的,即他不是周璇的兒子,當然也不是我的弟弟。理由是沒有任何原始的文字(除了他自己寫的)、圖片能證明他是周璇的兒子,也沒有可靠的證人。何況就是周偉自己寫的出生年月也比我早,更令人疑竇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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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初,母親病情一度好轉,兩度到黃宗英家來看我,並把我接到療養院去玩。這期間我不知有周偉這麼個人,我也沒看到過什麼弟弟。其二,有這種說法,1952年周璇病情很重,她的一個女佣人的丈夫叫做唐棣的借故常來,與周璇生下個兒子(此事是真是假仍搞不清,因當時周璇頭腦已不清醒了)。總之,有這麼個小孩取名叫唐啟偉,一落地就由唐棣抱著東家走、西家串,說是周旋的孩子,要錢要東西。這種行為被文藝界中周璇的朋友告到法院,加上唐棣歷史問題,人民政府將唐棣捕去判刑14年,刑滿后在勞改農場就業。唐棣被抓走了,唐啟偉被送進了孤兒院。以後,被一對無子女的夫婦領養,過了一年,這對夫婦又不想養了,孤兒院又退不回去,大概是想到黃宗英那裡已有一個我,就將唐啟偉送到了黃宗英那裡,她也就收下,這才易名周偉,其時1959年。

周民一家

周民的這篇文章中還寫道:如今,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庭已受理周偉訴黃宗英關於周璇遺產一案。我以為首先總得驗明正身,先得搞清周偉這個人的來龍去脈;不能因為他說是周璇的兒子,寫了《我的母親周璇》的文章,專吃周璇的飯,而就認為他是周璇的兒子……

這家報紙在刊登周民文章的同時還刊登了兩張照片:一張是周璇在影片《馬路天使》中的劇照;一張是1957年在周璇追悼會上,黃宗英戴著黑紗,周民倚在她的身上。

11月21日,《新民晚報》登了一條新聞,寫道:前天,黃宗英正式委託第一律師事務所王珉律師為返還財產案訴訟代理人的全權代表,她本人不準備出席法庭的開庭,她說:作為一個母親,在法庭上是很難控制自己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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