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試民法:9.20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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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

甲17歲,以個人積蓄1,000元在慈善拍賣會拍得明星乙表演用過的道具,市價約100元。事後,甲覺得道具價值與其價格很不相稱,頗為後悔。關於這一買賣,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 )

A、買賣顯失公平,甲有權要求撤銷

B、買賣存在重大誤解,甲有權要求撤銷

C、買賣無效,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D、買賣有效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選項A、B錯誤。在拍賣會上購買商品適用價高者得的規則,購買價格與商品的實際價值不相符是很平常的事,也是眾所周知的事。因此,不存在顯失公平或重大誤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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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C錯誤,選項D正確。《民法通則》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其中,「與其年齡、智力狀況相適應」,是從行為與本人生活相關聯的程度、本人的智力水平能否理解其行為,並能預見相應的行為後果,以及行為標的數額等方面認定。十七歲的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慈善拍賣會上以1,000元的個人積蓄拍得價值100元的表演道具,並非大額交易,而是與其年齡、智力狀況相適應的,因此該行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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