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婦女節說婦女:關於什麼是「婦女」的問題

作者:胡春雨

前些日子,有位女同學托我辦事。這位同學上學時就忒愛打扮,到了而立之年,越發出落的風姿綽約。邀來幾位同學,一時聊的投機,瞅著這位女同學噴雲吐霧、把酒言歡的派頭,於是不留神冒出一句:「你們這些婦女……」話音未落,女同學嗔道:「誰是婦女,俺們還算女孩哩!」我頗有些疑惑:「咱侄女不是都上小學了么,咋還不婦女呢?」不想女同學柳眉倒豎:「你才婦女!」

看來,和大大小小的「女孩」們打交道太少,跟不上時代進步了。可「婦女」咋就落伍了呢?在中國的語彙里,「婦女」一詞本來沒什麼歧視的含義。古來有「即嫁曰婦,未嫁曰女」的說法,例如《詩經-溱洧》中「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芍藥」,這裡的「士」和「女」,說的就是熱戀中的小夥子、大姑娘,不過那時候還沒從歐洲引進玫瑰,送的是芍藥而已。

朱熹在《詩經集傳》中說:「女者,未嫁之稱」,沒結婚叫女孩自然是合適的,承歡膝下嘛!至於「處女」,本來是和「處士」相提並論的說法,例如《戰國策》江上處女的典故,文中說「江上之處女,有家貧而無燭者,處女相與語,欲去之」,說的便是少女們在一起嘰嘰喳喳。不過處士可不是現在的處男,《荀子》講:「古之所謂處士,德盛者也」。「處士」含有獨善其身,不肯混跡官場、混跡社會的意思。

而「處女」同樣表明了女性的貞潔,強調的是女性的自尊、自愛。等結了婚稱謂就不一樣了,例如古樂府《陌上桑》:「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則夫、婦不過是男女婚後的叫法,不獨是給女性貼上家庭的標籤。就像後來未婚女性尊稱為「小姐」,已婚女性尊稱為「夫人」,婦和女實際上體現了女性一生中不同的社會角色:她的人生起點是父母的女兒,應當是父母可心的小棉襖;她的歸宿,則是家——女人不能沒有安身的家,家也不能沒有可靠的女主人。「婦女」的說法,算不得「女孩」身上的封建枷鎖吧!

中文中的「性」本有天性的意思,韓愈所謂「性也者,與生俱來」。至於把「性」和男、女組成詞,不過是近代以來從日本出口反內銷的漢語,是從生物角度對人作出的科學界定。當然,把未婚的「女」和生物的「性」掛在嘴邊,肯定比相夫教子的「婦」性感的多。這點道理都不懂,難怪被人罵做「婦女」了。

但人的本質在於社會屬性而非生物存在,「婦」和「女」的人生突出了女性對家庭責任的擔當,而非「女孩」的定位中對青春的無限揮灑。家庭是一切倫理關係的起源與交匯點,所謂女性解放不見得是讓女性拋棄家庭責任的擔當,挺著或者乾脆露著胸脯與男人一道在名利場中摸爬滾打。在這個高談權利的時代,多想點我該怎樣,少想點我要什麼;多弘揚點堅守,少提倡點爭奪,對「婦女」的辭彙便不會這麼敏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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