踮著腳尖愛一個人

我們都曾愛的很卑微,想想,連張愛玲也曾低到塵土裡。

大學時認識一個女孩,膚白貌美個子高,喜歡上系裡一個出了名的痞子男孩。抽煙喝酒打架,無所不能,但女孩就是死心塌地的喜歡。

可男孩不是很喜歡她,而且男孩老家有一個女朋友,類似娃娃親,畢業就要回家結婚那種。女孩都知道,不過不在乎。最後兩人約定,畢業就分開,各走各路。

兩人開始了約定的戀愛。狀態一直是男的跑,女的追。男孩愛喝酒,喝完有時會打人,女孩挨了幾次打,但每次還是默默的跟著男孩出去喝酒,問她為啥,她說怕她喝酒之後惹事,打她總比打了別人好。

得知此事,全寢唏噓。這是中了什麼邪。

男孩有很重的起床氣,每次女孩叫他起床,都會挨一頓罵,女孩也沒有怨言,她說她只是為了能讓他吃頓熱乎早飯,按時上課。

Advertisements

在一起四年,女孩做了三次人流,每次都是蒼白著臉,蜷在寢室床上。幾次看不下去,勸她分手算了,女孩卻總是不說話。後來,她跟我說,你知道喜歡一個人的滋味嗎?我只是想讓自己任性一下,因為我知道,以後,也許再也沒有這樣的愛了。

畢業的時候,兩人如約分開。男孩無感,女孩撕心。她不停地打電話給男孩,直到男孩換了電話。

男孩沒有回家娶那個娃娃親的女友,畢業四年後,和一個女同事結了婚。、

女孩單身了三年,嫁給了一個相親的對象。

幾天前遇見女孩,已經和每一個平凡的已婚女人一樣,不精緻,無波瀾,淡然無光。一轉身就能 泯然眾人矣。不知為何,就突然很懷念當年那個趴在雪地里,哭的撕心裂肺喊著「你回來」的那個女孩。

只是她已經死在青春里。

Advertisements

有心者有所累,無心者無所謂。我們都曾踮著腳尖愛過一個人。我們追逐他們的聲音,步伐,氣息,卻不曾輕易得到他們的一個微笑。我們是別人眼裡的傻瓜,卻曾是自己心裡的英雄。只是這樣的愛,一生只有一次。

這是一個人的舞蹈,落幕,夢醒,各自南北。

但我們仍然慶幸,當年,我們曾勇敢的尋找一種叫愛情的東西。

願你們都能兩情相悅,惺惺相惜。能有歲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頭。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