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13歲少女被撞!肇事逃逸者卻是62歲老人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李瑋 萌友 胡云峰 張玉明/文圖

中牟的一位13歲的初中女生,在早起上學時被一輛沒有牌號的汽車撞倒,汽車司機不但沒有施救,反而駕車逃逸。中牟縣交警大隊經過7天的偵查,終於使案情水落石出,肇事者卻是一位62歲的老人。

2017年12月27日清晨5時30分左右,住中牟縣某小區的花季少女珍妮(化名),早早起床去上學,誰知她騎自行車剛出小區大門,剛騎上斑馬線上就被一輛快速行駛的白色轎車撞倒,自行車損壞,小珍妮也被摔傷。事故發生后,肇事車輛在前方稍作停頓,后又揚長而去。

中牟縣交警大隊接到警情,立即展開偵破。但現場只有小珍妮被摔壞的自行車,無其它有價值的線索。民警根據小珍妮的描述,通過卡口監控比對,確定肇事車輛是一輛白色比德文四輪電動車。並發現該車案發後沿國道220,過花橋向東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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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民警放棄元旦節假日,經過七天的奔波走訪,元月3日上午,在鄭東新區的白沙鎮一小區內找到了逃逸車輛。當日下午,62歲的車主潘某到中牟縣交警大隊自首,並如實交代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實。

據潘某供述:2017年12月27日05時51分,潘某在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無號牌比德文電動汽車到單位上班,當他沿中牟縣濱河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水岸鑫城西門口時,與珍妮騎行的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潘某也停了一下車,當他看到小珍妮又站起來時,認為傷的不重,就駕車逃逸了。

中牟縣交警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之規定,作出了潘某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小珍妮無事故責任的認定。並對潘某實施了10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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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表達對辦案民警的感激,今天(1月16日)上午,小珍妮的父親,來到中牟縣交警大隊,將一面上書「一心為民,清正廉潔,秉公辦案,破案神速」的錦旗,送到辦案民警的手中。

「雖然我當時是報了案,但從內心來說,是沒有抱任何幻想的,事情過去了七八天,民警居然通知我說案破了,我非常激動,也非常感動」,小珍妮的父親這樣說。

運營人員: 周卉 MZ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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