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行為曝光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

車輛號碼牌:吉F7N111

車輛類型:輕型廂式貨車

駕駛員姓名:王宇

違法時間:2017年2月12日11時08分

違法地點:靖宇高速收費站

違法行為: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

處罰決定:罰款1000

很多駕駛員朋友明知道駕駛證是有有效期限的,但常常由於拖延症遲遲不去辦理換領手續,並抱著警察不會發現的僥倖心理,繼續駕駛機動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初次領用的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般為6年,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申請換證。駕駛證超過有效期后不得駕駛機動車。同時還規定,超過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交管部門應註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因此,駕駛人應注意駕駛證正證簽注的有效期限,及時換領。否則,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被處以1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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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人員: 王躍 MZ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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