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獻了血就立馬能救人?太天真!

血液,從獻血者獻血到成功輸入患者的體內,起碼要經過3天的製備后,才能達到輸用標準。過程中這滴血要經歷血樣的檢測和血液成分分離製備,成分分離后,製備成不同的血液成分供臨床患者使用。

那麼獻血者的血液要經歷怎樣的檢測才能發放到臨床供患者使用呢?國家衛生計生委2015年12月頒布的《血站技術操作規程(2015版)》中明確對輸血相關傳染病的檢測項目及檢測方法進行了說明,讓我們具體來了解一下這些項目:

1. 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標誌物,包括:

(1)人類免疫缺陷病毒核酸(HIV RNA);

(2)人類免疫缺陷病毒1型抗體(抗HIV-1)和人類免疫缺陷病毒2型抗體(抗HIV-2),或者抗HIV-1、抗HIV-2和p24抗原(HIVAg/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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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標誌物,包括:

(1)乙型肝炎病毒核酸(HBV DNA);

(2)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

3. 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標誌物,包括:

(1)丙型肝炎病毒核酸(HCV RNA);

(2)丙型肝炎病毒抗體(抗HCV),或者HCV抗原和抗體(HCV Ag/Ab)。

4. 梅毒螺旋體感染標誌物:梅毒螺旋體特異性抗體(抗TP)。

5. 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

6. 國家和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地方性、時限性輸血相關傳染病標誌物。

獻血者血液採用《血站技術操作規程(2015版)》中規定的標準方法進行以上感染檢測合格后才會發放到醫院輸血科(血庫)。而到達醫院輸血科(血庫)后還要對血液進行複核檢驗,包括:運輸條件、物理外觀、包裝是否合格,血袋是否有破損,標籤字跡是否清晰、內容是否完整,標籤上標明供血機構名稱及許可證號、供血者條形碼編號、血型、品種、血量、采血日期、成分製備日期、效期、儲存條件等。複核檢查合格后才能入庫。臨床患者需要用血時經過獻血者和用血者輸血相容性檢測合格后,將合格的血液發給臨床患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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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獻血者的無償捐獻,到血站的檢測、成分血製備,再到醫院輸血科(血庫)經過進一步複核、相容性檢測合格,最後到達需要輸血的患者,整個的過程中有許多紛繁複雜的步驟,許許多多的人默默地付出勞動,所有的這一切,都是為了給患者提供安全的輸血治療,為患者的健康服務。

文/ 北京清華長庚醫院 輸血科 馬海梅

運營人員: 趙穎 MX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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