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從文苦追張兆和,愛情的力量使沈從文卑微到什麼自尊都可以不要

沈從文遇見張兆和時,張還只有十八歲,正是人生中最燦爛的年華。她皮膚有點黑,外號叫「黑牡丹」。情人眼裡出西施,沈從文覺得她挺漂亮。

沈從文第一次看見張兆和,張在操場上邊走邊吹口琴,走到操場盡頭,張兆和瀟洒地將頭髮一甩,轉身又回走,仍是邊走邊吹著口琴,動作利索,神采飛揚,讓人心動。愛情就這麼悄悄的降臨到沈從文身上。時隔多年,這些小細節沈從文還是記得那麼清楚,可見張兆和在他心中的分量。

沈從文愛上這個充滿活力的女子,渾身洋溢著青春氣息的張兆讓他怦然心動,不能自己,也許這就是愛情的力量吧!

他開始展開對這位女學生的追求。當時張兆和追求者眾多,不少男生給她寫情書,她把這些情書編號後放在抽屜里,也不回信。當她收到老師沈從文的信,她愣住了,看完后並沒有沒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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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的情書攻勢一發而不可收拾,張兆和的沉默不僅沒有讓他退縮,反而讓他越戰越勇,得不到的東西愈想得到,這是人的本性。愛情本就讓人卑微,在大家閨秀張兆和面前,「鄉下人」沈從文稱,只願做她的奴隸:「莫生我的氣,許我在夢裡,用嘴吻你的腳,我的自卑處,是覺得如一個奴隸蹲到地下用嘴接近你的腳,也近於十分褻瀆了你的。」

這樣的卑微,連自尊都不要了,可是愛情來到的時候,誰還在乎自尊呢?除了寫情書外,沈從文還跑去跟張兆和的閨密哭訴,說自己如何一片深情,甚至揚言說,如果她堅持拒絕他,他就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刻苦向上,一是自殺。

這樣近於死纏爛打的追求不僅沒有打動兆和,反而讓她感到厭煩。張家四姐妹中,元和深情,允和活潑,充和淡定,兆和則相當理性。冷靜務實是她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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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沈從文的情書攻勢,她實在是煩透了,於是跑到校長鬍適那裡去告狀。胡適是個和事佬,一心想撮合才子佳人,勸她說:「他頑固地愛你!」張兆和不客氣地回答說:「我頑固地不愛他!」

胡適聞言愕然,只得給沈從文寫信說:「這個女子不能了解你,更不能了解你的愛,你錯用情了。你千萬要堅強,不要讓一個小女子誇口說她曾碎了沈從文的心。此人太年輕,生活經驗太少……故能拒人自喜。」


胡適的眼光是毒辣的,他句句都說到了痛點。張兆和的確不了解這個鄉下人,也欣賞不了他。胡適信中提到的「拒人自喜」,說的就是張兆和的心高氣傲。

沈從文這個湘西人,看起來斯文溫和,其實內心滿是熱血和蠻勁,認準的事九頭牛也追不回。也許是張兆和太吸引他了,對於張的拒絕,他不管,胡適的勸解,他也不聽,仍然一個勁地用情書轟炸意中人。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張兆和終於有點心動了,她說:「自己到如此地步,還處處為人著想,我雖不覺得他可愛,但這一片心腸總是可憐可敬的了。」

沈從文特意去蘇州看她,張家人對他挺友好的。二姐允和對他印象挺好的,叫他到家裡來玩,還勸妹妹去旅館看他,後來提起這段往事,允和也笑稱自己是「媒婆」。兆和的弟弟們也特別喜歡他,因為他會講故事,五弟寰和用自己的零花錢為他買了瓶汽水。沈從文暗暗感激,後來寫《月下小景》時還特意鄭重其事地標明為「張家小五」輯自某書。

兆和最終選擇接受沈從文,固然是由於「他的信寫得太好了」,也離不開家人的推波助瀾。

在蘇州住了一陣后,沈從文帶著眷戀和希望離開了,臨走前特意叮囑兆和:「如爸爸同意,就早點讓我知道,讓我這鄉下人喝杯甜酒吧。」允和幫他向父親提親,得到許可后,趕緊給三妹夫發了個電報,上面只有一個「允」字,一語雙關,既是同意的意思也是發信人的名字。兆和生怕沈從文看不懂,偷偷又發了一封電報給他:「鄉下人喝杯甜酒吧!」這場持續了四年的苦戀,終於通向了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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