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試民事訴訟法考點 當事人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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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

關於當事人適格的表述,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

A、當事人訴訟權利能力是作為抽象的訴訟當事人的資格,它與具體的訴訟沒有直接的聯繫;當事人適格是作為具體的訴訟當事人資格,是針對具體的訴訟而言的

B、一般來講,應當以當事人是否是所爭議的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作為判斷當事人適格標準,但在某些例外情況下,非民事法律關係或民事權利主體,也可以作為適格當事人

C、清算組織、遺產管理人、遺囑執行人是適格的當事人,原因在於根據權利主體意思或法律規定對他人的民事法律關係享有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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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檢察院就生效民事判決提起抗訴,抗訴的檢察院是適格的當事人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民事訴訟中的當事人(廣義)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和第三人,但不包括檢察院等國家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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