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如何優雅地打贏離婚官司?
我的前半生:如何優雅地打贏離婚官司?
01
《我的前半生》里,子君終於跟老公法庭上刀兵相見。
這集精彩紛呈的離婚大戲,給女人們好好上了一課。
一個是身無分文的家庭主婦,一個是拿著高薪的外企金領。
雙方爭奪的焦點在於兒子的撫養權,兒子歸誰,房子車子就歸誰。
子君一個人辛苦將兒子養大,絕不可能將兒子拱手讓人。
老公自有他的算計,他料定子君不可能找到工作,沒有能力撫養兒子。
婚姻到得此時,再沒有感情可言,哪怕一絲憐憫,也蕩然無存。
老公昧著良心,讓律師緊咬3點,以抹殺子君的勝算:
1.子君只知道大手大腳花錢,對婚姻沒有貢獻。
2.子君不可能找到工作,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撫養兒子。
3.子君的家庭關係不和睦,無法給她提供足夠的支持。
曾經溫柔說我養你的老公,如今從內到外,全面抹殺子君的存在價值。
子君寒心,家人氣憤,可這對於勝算沒有一點幫助。
律師只是上下嘴皮一碰,可憐的子君,眼看一切就要被剝奪。
02
好在,她還有閨蜜男友,大BOSS賀涵相助,只用了一個關鍵證據。
老公最近一年的出差單子顯示,一年365天里有220天的時間老公在出差。
留給家庭的時間只有140多天,還沒有算大量的加班時間。
這至少說明兩點:
一是老公沒有盡到家庭責任,二是老公用了大量的加班時間用來跟情人約會。
在鐵一般的事實面前,老公當仁不讓地成為了過錯方。
對於自己不能掙錢的劣勢,子君動情地對法官說:
「即使自己掙錢不多,但能給孩子有愛和陪伴的家庭氛圍。」
孩子最後判給了子君,家裡的房子車子也都給了她。
這個物質補償是法律的公正,是對於孩子撫養者的一個保障。
在此基礎上,子君才能更好地撫養孩子,從容地重新開始。
否則,如果官司打輸了,子君要上演的是,媽媽再愛我一次了。
子君有能量特別大的閨蜜及其男友做後盾。
這才做到了利益最大化,讓她老公凈身出戶。
03
一般女子哪有這麼幸運?
周圍有不少女性,她們的離婚可以用慘字來形容。
男方是過錯方,她們仍然什麼都得不到。
同事的朋友,某學院的老師,大齡女性,買了房子,付了首付。
後來著急結婚,就找了一個不那麼登對的,沒有正式工作的青年。
沒想到,結婚不到1年,男人就開始出軌。
女教師一開始忍耐,等男人回頭,男人卻越來越無所顧忌。
終於,女教師忍無可忍,要求離婚,男人的真面目才漏出來。
離婚可以,把房產證交出來。
女教師不同意,男人就經常把小三帶回家親熱,氣死你。
熬了兩年,女教師不堪其辱,寧願不要房子,也要離婚。
另一位更慘,孩子、房子一樣也沒有得到。
這個男人也是出軌,在外面跟小三同居。
女方提出離婚,要求撫養孩子,分割財產。
男方不同意,依然採取拖延策略,就是不回家,熬死你。
女方熬了幾年,受不了了,決定什麼都不要了,只要能離就行。
04
這些女性的離婚結局,令人扼腕嘆息。
她們在離婚戰爭中處於弱勢,對於自己的權益無能為力。
她們顯然不懂《婚姻法》,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
我有一個法律專業的文友,說起捍衛女人的權益來,可謂是頭頭是道。
她經常給我們普及法律知識,我也順帶知道了一些自保技巧。
其中,最最重要的是證據,一旦決定離婚,證據是最有力的武器。
如果對方出軌、非法同居,要注意收集對方出軌的證據。
一方承認與他人同居的QQ、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保證書等等。
當然,周圍鄰居朋友的指證也是一種證據。
經過努力溝通,複合無望,這種情況下,直接到法院申請離婚。
提交你搜集的證據,法院會准予你離婚,並判定對方為過錯方。
只有這樣,你才能離的毫不費力,優雅地打贏離婚官司。
在證據確著的情況下,這些情況,可以單方面申請離婚:
重婚、婚內與他人同居、
家庭暴力(包括身體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經濟控制)、
遺棄家庭成員(對患病配偶不提供醫藥費、照顧,不給孩子撫養費等)
有賭博、吸煙惡習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
婚前欺騙對方的、
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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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記住,男人不應該成為你的生活支柱,始終只有自己才是最可靠的。
男人一旦決定離婚,心就會變得特別狠,沒有一點感情餘地。
女人苦苦哀求,勸他回頭,或者求他可憐,一點用都沒有。
此時,白花花的利益,才是真正重要的東西。
女人如果感情用事,腦子拎不清,多半會在離婚中吃大虧。
早點清醒,早點像子君那樣,戰鬥起來吧。
只有你自己,才是唯一的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