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弟子用酒治病,會犯酒戒嗎?

文:大象佛學圖書館

Q居士:

請問法師,我去年求戒前,學習過酒戒的開遮持犯。 我看到的說法是如果有病必須用酒才能治療, 需要白眾后可用,但是我今天早上看《萬善先資》裡邊引的經文是「若是病苦時,應當觀病本;從痴有愛生,習業招病果;耆婆盡道術,尚不能救療,豈有世藥酒,而能瘥我病。」「決定能使瘥,我猶故不飲,況今不定知,為瘥為不瘥。作是決定心,心生大歡喜,即獲見真諦,所患即消除。」這是說無論有病沒病都不能喝么?

無用法師:

您好!這個問題,末學理解如下,僅供您參考……謝謝!

首先,從制意來說,在大小乘經律論中,無不主張戒酒。五戒中,酒戒是遮戒。酒的本身,並無罪惡,所以飲酒屬於五戒之中唯一的遮戒。因為飲酒之後可能造成罪惡,為了遮止因飲酒而造成犯戒的罪惡,所以不許飲酒。飲酒雖不即是犯罪,酒卻最能使人犯罪,三杯一下肚,由於酒精的刺激,使得神經系統興奮,膽大、衝動、盲目、失去了理智的控制,可以罵人、打人、殺人、強姦、放火。

如何算是犯飲酒戒?《四分律》中說:「酒色、酒香、酒味,不應飲;或有酒,非酒色、酒香、酒味,不應飲;」(大正二二·六七二中)《十誦律》中說:飲酢酒、甜酒、若曲、若糟、一切能醉人者,咽咽犯。「若但作酒色,無酒香無酒味,不能醉人,飲者不犯。」(大正二三·一二一中)《律攝》中說:「酒變成醋,飲不醉人。」(大正二四·六○二中)無犯。

您說的藥用的出處,如下:《四分律》中說:「以酒為葯,若以酒塗瘡,一切無犯。」(大正二二·六七二中)然此必須是醫生的處方,不得自作主張,假名以酒為葯。而享飲酒之樂。否則便是咽咽犯可悔罪。

以上內容,是從戒律方面來談:一從制意上,不飲酒為了遠離迷亂顛倒。您為治病做葯,飲用的效果達不到使您神智不清楚的狀態,若有,當謹慎用之;二從開緣上,除非必須要用到酒可治療此病,佛開許用,白眾在屏蔽或隱蔽處用,這是出家人的做法,目的是為了防護在家人譏嫌出家眾不守戒律,為了大眾了知,監督如法使用。

但在家居士不必如此,在醫生針對病痛治療需要以酒為葯的情況下,應懷有慚愧心,如法用之即可。對此坦然處之,不必有心理負擔。

《萬善先資》說法,可以「治心」,從理上貫通,病痛的本質,如法觀修,放下對身體的貪戀和執著。但不可執理費事,理上明了,事上還要根據治療方法如法醫治病痛。律藏中記載,上如佛陀,下至僧眾,無不延醫治療,該用藥就用藥的。例如:佛陀自己因風患病,耆婆為之治療,藥到病除。以善了這個病痛的因緣。此方面,我們教教理的法師會說的更深入明白些,俺點到為止。

以上,末學略略談談,不對之處,請大家指導,謝謝!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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