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外史:官員交接,利益為先

《儒林外史》中,王惠和蘧太守交接南昌太守一職。按常理,此時王惠已經到任升堂,下屬們都來拜見了新上司。蓮太守來拜過,王惠也回拜過,禮數都很周全,兩人換了印信,就可以各奔東西了。

但「為這交盤的事,彼此參商著,王太守不肯就接」。也就是說,在關於賬目以及各項公物、公事的盤查和交代中,還有很多事沒有搞明白,王惠不肯辦手續,儘管蘧太守歸心似箭,他也無法走脫。

王惠不肯交接,蘧太守只好讓兒子來拜訪王惠。蘧公子對王惠說,老先生不必費心。我父親在此做官數年,仍保持著儒生習慣,穿的是布衣,吃的是素食,生活筒單:歷年積攢下的俸祿約有兩千兩銀子。我父親知道您一直當京官,收入少。如果您認為接手的倉谷、馬匹、雜項等不夠,我們把這些銀子全部送給您填補。王惠這才放下心來,請蘧公子吃了頓飯,高高興興地把他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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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光是接任者為難前任,前任若豁出去跟繼任者死磕,繼任者也不好辦。這其實是一個達成默契和妥協的過程,雖然有利益之爭,但一般情況下都不會把事搞得太大。除非是虧空太大,或者繼任者不通人情世故,故意刁難前任。

唐朝時,李德裕接任淮南節度使,因為在倉庫數字上有爭議,就曾找來前幾任的交割狀勘驗,並上書皇帝「諸鎮更代,例殺半數以備水....接任者未雨綢繆,要把接手的錢糧打折扣才行,甚至打了一半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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