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合法化的給力解讀,我國是否應該大麻合法化?

上圖出自於2007年發表的一篇名為《通過實驗測量來合理評估藥物濫用的潛在危害 》的論文。

圖中,大麻的危害性顯然無法與吸煙相比,成癮性更是相距甚遠。

很多人就表達了看法:「既然危害性和上癮性都無法與吸煙相比,吸煙都能合法,為何大麻就不能合法呢?」

又有人表達:「美國各州都陸續對大麻的政策放鬆了,我國為何還這麼冥頑不靈?」

大麻危害性

大麻的成癮性確實不如香煙,但是大麻的危害性卻值得理論理論。

圖中的大麻是直接作用於身體而產生的危害性。但是,大家應該聽到過這句話,「大麻是毒品的敲門磚」。大麻的危害性除了作用於身體外,還在於它的「誘導性」,這才是最主要的。當吸食大麻的人對大麻產生耐受性進而追求更高品質的毒品時,毒販通常會給他們推薦更刺激的毒品。

所以,大麻是毒品的敲門磚,這個稱號是實至名歸的,毒品如可卡因、冰毒、海洛因等。

以上是從另外一個角度論述大麻的危害性。

現在再說說大麻這個東西「合法化」合理不合理

首先,只有當一個事物難以被禁止時,我們才應該考慮它合不合法。換句話說,「合法化」在於無力去禁止而產生的一個妥協性約束。

美國為何會不斷放鬆大麻政策?

因為沒有足夠的行政力量去禁止大麻泛濫的現象,這種無力感來自於這個國家的宗教、法律、文化、歷史等各種問題。正是因為無法禁止,所以只有逐漸的去妥協,這是無奈之舉。

包括槍支,也是由於聯邦政府無力去禁止槍支在民間流通,於是不得不妥協將其合法化。

日本的黑幫問題也是由於國家無力去禁止,於是不得不妥協將其合法化。

再看我國,由於我國無力控制煙草的流通,這種無力感有政治原因、有歷史遺留原因、有文化原因、有經濟原因(每年10000億的煙草稅幾乎等於我國每年的國防支出),於是只能煙草合法化。事實上,我國對煙草的管控也越來越嚴格。

而關於賣淫、毒品、黑幫這些我們能夠通過行政力量去有效控制的,由於我們有力量去控制,所以我們就不該將其合法化。大麻也是一樣!

有沒有發現,很多國家合法的東西,如賣淫、大麻、黑幫、槍支、重婚等問題在我國皆不合法?不要把這看成劣勢,實際上這是我國發展過程中最有價值的一個優勢。

要知道,放開是很容易的,禁止才是最難的,多少民族想要禁止這些東西而無能為力——代價太大。我國先輩們用慘痛犧牲換來的優勢,我們怎麼能夠隨手將其拋棄呢?

最傻的莫過於明明有禁止的餘力,卻要「趕時髦」去學西方國家,大談這些害人玩意兒的合法性。

人家正在為了這個惡劣頑疾而一籌莫展殫精竭慮,咱們某些人卻非要趕時髦也染上這個惡疾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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