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勃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葯械類案件公示2017年第五批
案件編號 | 案件名稱 | 處罰依據 | 處罰結果 | 處罰日期 |
(海區)食葯監葯罰〔2017〕029號 | 內蒙古正元堂葯業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分公司不按GSP規定經營藥品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 罰款5000元 | 2017年7月24日 |
(海區)食葯監葯罰〔2017〕030號 | 內蒙古正元堂葯業有限責任公司第二分公司不按GSP規定經營藥品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 罰款5000元 | 2017年7月24日 |
(海區)食葯監葯罰〔2017〕031號 | 內蒙古正元堂葯業有限責任公司第三分公司不按GSP規定經營藥品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 罰款5000元 | 2017年7月24日 |
(海區)食葯監葯罰〔2017〕032號 | 內蒙古正元堂葯業有限責任公司第四分公司不按GSP規定經營藥品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 罰款5000元 | 2017年7月24日 |
(海區)食葯監葯罰〔2017〕033號 | 內蒙古正元堂葯業有限責任公司第五分公司不按GSP規定經營藥品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 罰款5000元 | 2017年7月24日 |
(海區)食葯監葯罰〔2017〕034號 | 內蒙古正元堂葯業有限責任公司第六分公司不按GSP規定經營藥品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 罰款5000元 | 2017年7月24日 |
(海區)食葯監葯罰〔2017〕035號 | 內蒙古正元堂葯業有限責任公司不按GSP規定經營藥品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 罰款5000元 | 2017年7月24日 |
(海區)食葯監葯罰〔2017〕036號 | 烏海市任培茂大藥店有限公司不憑執業醫師處方銷售處方葯案 | 依據《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 罰款1000元 | 2017年7月24日 |
(海勃灣區)食葯監葯罰〔2017〕051號 | 霍東升無證經營藥品案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條 | 1.取締;2.沒收違法銷售的藥品;3.沒收銷售藥品違法所得42元;4.處以5494元罰款 | 2017年9月26日 |
(海勃灣區)食葯監葯罰〔2017〕052號 | 烏海市海勃灣區中醫院經營劣葯案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 | 沒收違法所得700元 | 2017年9月26日 |
運營人員: 馬文晶 MZ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