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看「三寸金蓮」

說到三寸金蓮,我們打小被灌輸的理念,就是一種封建惡習,是對婦女的殘害,是封建社會中一種最令人不恥的習俗之一。

(為防讀者不適,我們對圖片進行了處理)

而說起三寸金蓮,我們都會跟封建社會聯想起來,充滿了對封建王朝的痛恨,慶幸我們生活在當下的社會,思想自由,不必遭受皮肉之苦。那,三寸金蓮的惡習,真的是封建王朝下令強制的嗎?

一些學者經過研究指出,中國古代 纏足興起於北宋,而五代之前的中國婦女是不纏足的。歷史上著名的大文豪蘇軾曾寫過一首《菩薩蠻》嘆詠裹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要知道,在男人看來,女人的纖小瘦弱和弱柳扶風的樣子才能引起他們的愛憐,尤其是在文人騷客一片興盛的宋朝。文人墨客本就手無縛雞之力,沒事喝酒賞閱月吟詩鼓琴,如果一個女子比他們還強壯,還要膀大腰粗,那必然是引不起他們的興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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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雙纖纖玉足恰能勾起這些浪漫情懷的文人的無限遐想。

那個時代,也是有自己的傳播渠道搞營銷的,我們現在是通過互聯網大V,那個時代也是,不過不是藉助互聯網,而是藉助文人的詩詞歌賦。

當文人雅客的這種賞析傳播出去之後,就在上層社會形成了一種新的潮流,當然,起初的裹足也只是將雙足纏直,還沒有到三寸金蓮的地步。但足以引領社會的思想,何況那時候女人根本沒有社會地位,她們存在的價值只不過就是傳宗接代和供男人們把玩。女為悅己者容,男人欣賞,女人照做,這在當今社會依然是普遍存在的真理。因此,纏足的風俗,自上而下地傳播開來,當成一種時尚美被普遍追求。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讚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佔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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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獻忠

滿清入關,入主中原的時候,對裹足這一惡習甚為不滿,曾下令禁止婦女裹足,但纏足之風已經難以遏制,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正因為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開始了纏足習俗。與此同時,女子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注。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丑的重要標準,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現女子因腳太小行動不便,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還挺受歡迎的。

將腳,硬生生地纏起來,弄成三寸大小,這種令人唏噓的封建惡習,為什麼能流傳千年呢?甚至政府禁都禁不住?原因很簡單——審美、婚姻。任何朝代,任何時候,對於女人來說,美和婚姻都是一輩子繞不過的終身大事。一個社會的思想體系也絕對離不開那個年代對女性的審美。當腳大腳小能成為一個女人美不美的關鍵因素的時候,甚至能影響她的婚姻大事的時候,就算再痛再難受,她們也只能照做,並且以此為美。

畢竟,男人喜歡嘛!畢竟,女為悅己者容嘛!

突然,我聯想到了上個世紀不愛紅裝愛武裝的中國婦女,而我又聯想到了當今社會滿大街都是的「恨天高」

每一個時代都有不同的時尚風向標,每一個時代的女性都有著自己追求美的權利,女性被欣賞的角色是改變不了的,而女性取悅男人的心思也是改變不了的。誰說,幾百年後,我們的時尚不會被後世子孫嘲笑呢?而今天,又有誰能站出來,為女人那些傷害身體的變態美吶喊聲威,大聲說NO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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