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渴望28歲未成年

我今天28歲了,我過得很開心,特別是一個人的生活,無比自由,天空任鳥飛的感覺,沒有人束縛的日子彷彿就如同神仙的天堂一般;租大大的房子,買一切我都可以買的東西,吃遍一切的美味佳肴,可以玩手機到12點,可以不用擔心老公是不是在外面有情人(喔,忘了,我現在沒有老公~~~),擔心孩子感冒什麼時候才能好(哈哈,沒有老公怎麼會有孩子呢,瞧我這記性~~~),看吧,我過得很好吧,是不是大家都很羨慕這樣的生活呢,雖不是大富大貴,但是小滋小味還是挺美滿的。

是嗎?你真的幸福嗎?我這樣常常問自己;卻不小心掉下了眼淚,是的,我又哭了,我常常一個人偷偷的哭,我知道哭沒有用,因為就算哭瞎了眼睛也無濟於事。我常常這樣催眠自己,告訴自己現在過得很幸福,一個人的生活很自由,這是我一直嚮往的,我現在過得很好,至少比以前好,我現在不必為某人某事流淚不了,可是眼淚仍然止不住 的往下流,包括現在正在寫這篇文章的我仍然飽含淚水,我知道我仍然不幸福,即使我獲得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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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是幸福的,這幸福一直持續到我讀完高中,其實應該算幸福吧,雖然父母常常吵架打架,但至少我們是得到他們無私呵護長大的孩子,自然可以算作幸福。我想其實那時候他們的不和諧場面在我的以後埋下了一顆不定時的炸彈。直到後來我結婚了,我自以為找到了這一輩子陪伴的人,我很愛他,有多愛我自己都說不清楚了,愛到可以用生命去保護他。

他年幼時父母便離異了,他的生活算得上是顛沛流離的,母親後來嫁了三個男人,小時的他雖不懂事,但要改口叫陌生人為爸爸還是難以啟齒的,母親常年是坐在麻將桌上下不了場的,他的往事我也不想再去提起,曾在一起的時候這是一道傷,那時不懂事,常常纏著他給我講他小時候的事,每每這個時候他都會發火,我那時還任性的跟他發脾氣,殊不知現在想起來,我每次都是在揭開他的傷疤狠狠的撒鹽,我明白了自己那時候有多麼不懂事,多麼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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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乎是缺少愛的,我常常覺得我們在一起,是我能夠給他家的感覺,而不是愛情。那時的我們似乎連自己都不知道何為愛情!在愛情里我們都是自由平等的,那為何我們從不縛束對方卻走到了分開的地步呢?——是現實,是殘酷的現實,是柴米油鹽的現實,是可能為了瑣事都會爆發戰爭的現實!

自由與愛是並存的。愛不是一種反應,如果我愛你是因為你愛我,那麼這只是交易,愛變成了在市場上被買賣的東西,那顯然不是愛。愛是不要求回報的,甚至不感覺你給與了什麼,只有這種愛才能使你自由。

時隔多年,我仍然記得當時看到這句話時的震撼,甚至體會到了佛家所說的「開悟」之感——我們在愛情中的痛苦並不是由於愛本身,而是來源於我們的恐懼:害怕自己不被愛。我們口口聲聲說的「愛」實際上是索取和控制。我們也因此變成了依賴的人,失去了的自我,也失去了自由。

現的人擁有了更多選擇的自由,同時也承擔著隨之而來的不確定性、不安全感和焦慮。人們急切地尋找愛情里的答案,網路上也不乏各種情感專家撰文指點。那些傳播最廣的文章多是教你用技巧吸引他人;或是讓你化身福爾摩斯,通過蛛絲馬跡去判斷對方的真心;有人還為你設定好男人/女人的標準,以便你按圖索驥——「這樣的女人最適合做老婆」/「遇到這樣的人就嫁了」。

最終的我們在愛情道路上迷迷糊糊的走了一糟,只留下了一身的傷痕纍纍和疲憊不堪。至到如今,我懂了,為什麼要提倡晚婚晚育,是因為年輕的我們太天真,把愛情看得太簡單,不知道何為愛情,更不知道如何去理解對方,經營愛情。最後,真心的愛情卻被生活打敗。

我知道我為何常常一個人默默流淚,因為天真不再,憧憬不再,愛情已死;更多的是殘酷的現實和痛苦不堪的過去一直侵蝕著我。我想回到18歲,回到過去,我想好好在一起,永遠不要傷害對方。

自欺欺人,過去回不去,只有現在,我只是想28歲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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