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頓勤儉持家,財產頗豐。古典音樂家真的不是窮光蛋!

交響樂之父、著名的古典音樂家海頓,1809年去世,一生積累了大筆財富。

海頓勤儉持家,去世后財產頗豐,僅以他的遺囑所載:留給弟弟米歇爾和約翰每人就是4000弗羅林,此外他還留下6000弗羅林用於賺取利息。

他還給很多熟人留下了饋贈,如女佣人安娜有1000弗羅林,他在愛森斯塔特經常照顧的一個叫亞當的盲人都分得了24弗羅林,可見其出手之闊綽。海頓甚至為自己的葬禮預留了212弗羅林(零頭用於安排一場彌撒),在遺囑中他不厭其煩兩次聲明一定要「頭等葬禮」。

和貝多芬基本同時代的舒伯特,1828年首場音樂會收入320CM弗羅林,比當時的許多「辦公室白領」一年的薪水還要多,可他不到四個月就花光了。連他的朋友都替他的浪費感到難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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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李斯特,那可以用「超級巨星」來類比。瘋狂的女「粉絲」會把珠寶和鈔票拋上舞台,李斯特每場的演出相當於開了提款機。

世紀之交最著名的指揮大師、作曲家馬勒的收入又怎樣呢?

馬勒妻子阿爾瑪出版的《回憶錄及書信集》中提到,1907年馬勒六周的客座演出,收入是50000克朗,相當於10000美金。同期,他只需花費約8美元就可為自己安排5天的專車。注意,是汽車,不是馬車。

不需要更多的堆砌資料了。這些站在富人堆里的音樂家們,鮮見有真正「窮苦」之人。否則就去「引車賣漿、活命為先,」哪有什麼作曲的心氣和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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