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訂金」分不清?你要吃大虧!

來源:青白江法院(微信公眾號)

作者:江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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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土豪近期股市獲利頗豐,在乙4S店預訂了一款豪車,並按約定支付了1萬元「定金」。後來甲土豪打算換個車,他能拿回他交的1萬元嗎?如果他支付的是1萬元「訂金」,他毀約后能拿回嗎?

貓膩1:

訂金可以拿回,但定金不能。定金是一種法定的擔保方式,受「定金罰則」約束,如果交付方違約,定金喪失;如果收受方違約,雙倍返還定金。但如果約定的是「訂金」,就一般按照預付款來處理,如果交付方違約,是可以拿回訂金的。

甲土豪吃了一次教訓后,又在丙4S店預定了一款車,支付了1萬元定金。但沒想到的是,沒過幾天股市動蕩,他自己生了一場大病,原來打算買車的錢只能用來看病。這個時候,他可以拿回1萬元定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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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膩2:

可以。因為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不能履行主合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同理,如果丙4S店的倉庫意外遭到火災,所有車輛全部被燒毀,以致無法讓甲土豪提車,這種情況下也不能適用定金罰則,也就是說甲土豪可以得到退還的1萬元,但不能得到額外的賠償。

丁4S店看到「定金罰則」這麼厲害,於是調高定金,在買給戊土豪價值50萬元汽車時收取了15萬元定金。如果戊土豪違約,這些都不能拿回嗎?

貓膩3:

可以拿回一部分。定金數額可以自由約定,但定金具有限額性,如果定金數額超過了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出部分無效,並可以按不當得利處理。也就是說,戊土豪可以拿回5萬元,並向4S店主張5萬元的同期銀行利息。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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