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餐廳用餐 魚肉里吃出異物

用餐近尾聲 魚肉里吃出「異物」

昨天下午4點,市民劉先生一行6人,到迅馳廣場4樓的一家自助餐廳就餐,5點半左右,用餐快結束時,一塊魚肉被發現異常。

店方:願免收餐費 送禮券作補償

劉先生說,包括他妻子在內的4個人都吃了這塊鱈魚,他認定,4個人都吃了存留在魚肉內的疑似蟲子的異物。劉先生馬上向餐廳反映情況,店方表示因為不確定劉先生所指的是否是蟲子,他們可以聯繫魚肉的供貨商。而店裡給出的解決辦法是,免收六人的餐費,還贈送代金券作為補償,這個辦法劉先生拒絕接受。

餐廳經理:撤掉食物 配合顧客做體檢

自助餐廳經理表示,他也不確定魚肉內的條狀物體到底是什麼。在沒有弄清楚條狀物體是什麼之前,他們會先將這道菜品撤掉,至於魚肉內的不明物體是什麼,還需要供貨商到場來解釋,但截止7點40分記者離開時,供貨方還沒有到場。劉先生決定,先帶家人去體檢,然後再繼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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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經理:食物沒有做專業鑒定 不好下結論

今天中午,自助餐廳負責人梁經理表示,他們已經和劉先生取得聯繫,下午會帶幾人去醫院檢查,並協商解決方案。梁經理說,昨晚他也在場,不過顧客劉先生始終沒有讓他拿過魚肉仔細查看,加上距離遠,又沒有專業鑒定,魚肉內的不明物體究竟是什麼,他不好做結論。

供貨商:沒有見到魚肉 從未被投訴過

梁經理表示,餐廳內的鱈魚是供貨商提供的,他們只是打開包裝,之後將魚肉放到餐區。而供貨商張女士表示,昨晚她趕到餐廳時,劉先生已經帶著鱈魚離開了。自己做冷凍食品生意16年,給幾家餐廳供貨,從未有任何餐廳投訴過食品中有異物的事。

供貨商:有相關手續 鱈魚在保質期內

隨後,張女士給記者傳來了自己凍品行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的複印件。在檢疫證明上標註,品名:凍狹鱈魚,後面有一串英文,入境日期2017年4月14日。張女士說,鱈魚在保質期內,如果劉先生有異議,可以去相關部門對手中的鱈魚進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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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方帶顧客體檢 此事已協商解決

下午三點,記者電話聯繫了劉先生和梁經理,雙方表示,幾個人的身體檢查結果沒有問題,劉先生決定不再追究店方和供貨商的責任。梁經理也向顧客道了歉,承諾會改進工作,不讓類似情況再發生。

運營人員: 王躍 MZ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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