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喪葬文化之「重喪」

神秘喪葬文化之「重喪」

張恕老師

陳先生這一年就忙著辦喪事了。春天,年近七旬的父親因病去世;百日未過,陳先生的弟弟又在車禍中喪生,留下了年幼的孩子和傷心欲絕的弟媳,讓人唏噓不已;誰知不幸並未就此終止,兩個月後,一向康健的陳先生母親突發腦梗,搶救無效也去世了。

老人們說,陳先生家這種情形應該是犯重喪了,而且沒有採取解破措施,所以才導致喪事接二連三。

「犯重喪」的說法,在喪葬中經常會遇到。但現在年輕人們不太了解,自然也就無從談起採取解破措施了,以致於讓重喪成為現實。殊不知,重喪現象是可以通過一些預防得以避免的。

張恕老師下面給大家做一簡單的介紹。

一、何謂犯重喪?

重喪,(音CHONG SANG),重,重複,雙重之意,意思是不止一起喪事,指的是一個人去世后近則百日內,遠則一年左右,家人或者親戚中又有人相繼去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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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喪的種類

重喪根據死者之間的關係,分為外重喪、內重喪。

1、外重喪

指的是前後逝去的死者之間是親戚關係,重喪涉及到的是六親關係,諸如姑姑、姨姨、舅舅、丈人、女婿、外甥之類的。

2、內重喪

指的則是指的是前後逝去的死者之間是家族關係,重喪涉及到的是家人關係,諸如祖父母、父母、伯父伯母、叔父嬸母、夫妻、兒子兒媳、侄兒侄媳、孫兒孫媳、兄弟、姐妹等。

另據《天師通書》記載,重喪又有所謂小重喪、真重喪之說。

三、重喪的含義

犯重喪有兩重含義:一重是指死者去世的日子犯了重喪;另一重含義則是指送葬的日子(舉辦葬禮的日子)犯了重喪。這兩種情形都可能引起重喪的發生。

四、什麼情況下犯重喪?

關於犯重喪的說法,有很多版本,但結合多年實踐,張恕老師認為,以下說法比較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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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重喪和外重喪發生的情形不同,具體來說:

1、什麼情況下犯外重喪?

如果死者去世或者送葬的日子(舉辦葬禮的日子),其日干正好與月建同行,就容易發生外重喪。具體重喪日的規律為:正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八月辛日,九月戊日,十月壬日,十一月癸日,臘月己日。

比如說,逝者如果逝於正月的甲子日、甲寅日、甲辰日、甲午日、甲申日、甲戌日,就都是犯重喪的日子,可能會有重喪發生。其他月份類推。

2、什麼情況下犯內重喪?

巳日、亥日,天門地戶都開了,所以每個月的這些日子都犯重喪,而且是典型的內重喪。

如果死者去世或者送葬的日子(舉辦葬禮的日子),正好是巳日、或者亥日,就有可能發生內重喪。

五、犯重喪怎麼辦?

從多年的實踐經驗來看,即便死者去世或者送葬的日子(舉辦葬禮的日子)犯重喪,也不是一定就會發生重喪事件。犯重喪的情形,多發生在自身身體比較弱,或者命理比較弱,或者與死者相衝等的人身上。

但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所以在遇到犯重喪時,最好是先採取一些防範、解破措施,防患於未然,以策安全。

比方說,有這方面常識的人,就會在死者去世后,先不入殮,而是請老師先看看死者去世的日子是不是犯重喪,在入殮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採取哪些措施,並選擇好送葬的日子,先保證了生者不受重喪的威脅,之後才開始進行逝者的喪事。

張恕老師溫馨小貼士:重喪關係到逝者親屬的生死問題,不可輕視,但也不要過分驚懼。畢竟死亡時間是不由人控制的,正所謂「閻王叫你三更生,誰敢留人到五更」,犯重喪既然是一種客觀存在,就要用正確的心態對待,並請專人進行化解,以確保家人、親屬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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