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動物刻不容緩,人類有對動物食肉寢皮的權利嗎?

一則關於女演員伊能靜拍攝「寧可全裸,也不穿皮草」的廣告、知名皮包商宣Gucci不再使用動物皮毛的消息在社交媒體熱傳。其中,一家名為亞洲善待動物組織(PETA)提供的活剝鱷魚皮的視頻尤為聳動人心。不過,4日又有媒體指出PETA造假的經歷頗多,活剝早已不是皮革業的慣例。而網友評論中,要不要穿皮草、要怎麼對待動物,又撕成了一片。細究起來,其中的混戰夾雜了幾組矛盾,值得分別討論。

不造假應當是一條底線

據報道,不少動物毛皮和養殖業人士指出,活剝其實並非是行業內的主流做法。即便是為了追求皮毛質量,活剝也沒有優勢,甚至反而可能因為動物的劇烈抽搐等而有劣勢。電擊等快速致死的方式是一種更常見、更有效率的處理方式。PETA不能提供視頻的拍攝時地等細節信息,涉嫌造假。

本人不是偵探或法官,對PETA是否確實造假,姑且不論。不過動物保護組織和其他一些組織及個人,為了實現宣傳效果而製造悚人聽聞的文字或影音材料的現象確實存在。而他們有時也振振有詞:一是說此類事情大量存在,早已類型化,這個例子就算失實,也不等於這樣的事情就不存在;二是說這乃吸引公眾關注所需,目的之正義性可以把手段正當化。

后一種理由所驅動的一個慘烈的例子,可見美國電影《廢死主義者之死》(《大衛-戈爾之命》)。2名主張廢除死刑(禁止殺戮人類這個物種)者,為了說明死刑冤案確實存在,策劃在一個人以殺害另一個人的罪名被處決后,再公布真相。這和網路上的歷史類「釣魚文」類似,本質上是一種欺詐,會讓人反感,更讓人覺得其黔驢技窮,找不出真例子,就編一個。

而前一種理由雖更情有可原一點,但也應該適度,比如籠統地批評「為了獲取皮革而殘忍殺戮動物」本來也能體現說明的作用,非要拿個活靈活現的數據或案例出來追求更強的衝擊力,自然就要承擔更高的證明責任。否則,就會進一步滑入后一種理由的坑。

使用動物製品:殘忍還是正常?

為了更好地說明誇大宣傳的當與不當問題,不妨再討論下它們所抨擊的事情到底有多壞?

狩獵和畜牧都是人類文明發展的基本起步方式之一。「眾生平等」雖然是不少人的理念,但現實顯然是眾生不平等。植物細菌都是生命,但地位顯然比動物低多了。除了「掃地不傷螻蟻命,愛惜飛蛾罩紗燈」的佛教徒外,大部分人顯然對昆蟲也更看低一等。特別是所謂被追殺的害蟲,本來就是按照對人類的利益而劃分出來的。

就和人類更接近的哺乳動物而言,若講把「動物僅有的一件外衣」穿在身上是一種殘忍,把動物僅有的一身肉吃掉,不更殘忍么?若講食其肉寢其皮是一種殘忍,生而圈養之,規訓之,是否同樣殘忍?這筆賬算下去,說不清。

例如,若要尊重動物,那是應該順應其天性,不讓它們做不想做的事情么?好像沒這麼簡單。比如我們對自家的兒女,也不是這麼縱容的,為何對動物反而要這樣?有人說,訓練讓動物做一些可能有損其生理健康的「業務」如馬戲表演是一種虐待,而讓它們做些符合其生理的「業務」如狗的導盲、緝毒是合理的。可這令那些不得不從事損害生理健康之工作的人類又情何以堪。指責養殖動物生存空間太逼仄,又令諸多白天待在隔間或露天工作,晚上住房也不寬敞的人類情何以堪。

還有人講,不管如何,應該給動物死的尊嚴,就像一個人生前再卑微,也不能作踐他的遺體。那這裡的疑問,還是:既不能剝皮,也不能吃肉么?以及動物和動物之間是否應該平等?雖然有的動物的確讓人噁心,而有的動物天然萌萌噠。可這種基於顏值的區分正義觀也不比那些吃得油膩的中年貂皮男來得更理直氣壯吧。

此外,如果沒有製品使用的需求,不少養殖動物可能開始就不會出現在世上。那它們這一輩子是否還不如沒有?這可能要留待動物哲學家來回答了。

避免不必要的殘忍,亦是人性的折射

本人傾向於承認現有動物製品行當的存在合理性。每一個人都有權保留自己的偏好。我們也不一定非要擠兌說:愛所有的動物,才能愛特定的動物。一個人對特定動物、動物製品的愛憎都是正常的。現代社會價值觀多元,寬容才是最大的正義。

換言之,你可以拒絕使用動物製品、食用動物;在審美觀上,你可以宣傳說皮衣是醜陋的。但不必因此在道德上貶低其他人,營造出「政治正確」的氛圍。畢竟使用動物製品,仍然是當前階段人類維持衣食住行等基本需求的必須。高級皮衣雖然是並非必需的奢侈品,但除此之外,天然皮革的使用範圍仍然是廣泛的。

另一方面,動物製品的使用者們自然受到法律保護,但也不妨仍然保留幾分自省心。人類是自然的創造物,而非自然的創造者。儘管由於種種演化史上的因緣際會,智人暫時成為了地球的主宰者,可以作為一個整體,對其他族類生殺予奪,或居高臨下的憐愛或保護,但對這個世界保持幾分敬畏,對有些疏遠的他類保持幾分憐憫,也是維持人性的需要。

這裡面的度,關鍵就在於你自己人性中的惻隱之心,在多大程度上被打動了。對多數人來說,一隻蚊子、一條魚或一匹馬在被殺死前的掙扎,對自身的心靈觸動大概不會是等同的。成湯對鳥網開一面,不僅是為了保護鳥,也是為了教育人。

孟子說「君子遠庖廚」,對動物「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這不是矯情或偽善,「眼不見為凈」的客觀效果是讓神經避免接受太多考驗而變得麻木。齊宣王不忍心看見一隻牛從他面前牽過去被宰殺,「觳觫(恐懼戰慄),若無罪而就死地」,而要求另拿一隻羊代替,百姓笑其愛財,孟子卻稱讚他有「仁術」,正是此理。

對動物殘忍的人,不必然會對他人殘忍;可如果說這會讓人心腸變硬,大概也不完全是無稽之談。除了蟲豸和流浪狗的威脅外,在城市居住的人類早已渡過了和動物生存競爭的階段,在非必要的情況下還對動物施加殘忍的殺戮或虐待者(包括活吃一些動物),往往正是為了獲取暴凌的快感。這種戾氣既對個人修身或許無益,也未必與社會和諧相符。

總之,至少在現階段,人類使用動物製品是正常的習俗,少數人可以表達不贊同,但不必污名化之,更不應用造假的手段來誹謗之。但多數人也不妨有幾分自省之心,對動物盡量少許殺戮、少幾分殘忍,未嘗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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