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交通事故發生原因和對策

近年來,道路交通事業發展迅速,人流、車流迅猛增長,特別是物流運輸行業快速發展,受經濟利益的驅使,貨運車輛多拉快跑,超速、超載等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屢打不絕,安全隱患和風險日益增多,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數量也呈上升態勢。雖然公安交警部門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多次開展貨車超載超限集中整治,期間效果明顯,超載超限違法行為有所減少,但還是治標不治本,集中整治之後死灰復燃,正常工作時間違法相對較輕,夜間存在失管、漏管問題,大貨車成群結隊,安全隱患大。全國各地涉及大貨車事故舉不勝舉,人人談之色變,「珍愛生命,遠離大貨車」已成為人們熱議的警示話語。大貨車為何如此頻發交通事故?怎樣才能從根本上遏制因大貨車引發的各類交通事故。下面筆者結合工作談幾點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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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貨車常見的交通違法行為

據公安交通管理平台統計發現,去年轄區當場查處的違法行為中,大貨車違法數佔總量60%以上,但未發現酒後駕車違法行為,具體有:逆向行駛、超載行駛、疲勞駕駛、搶佔道路霸道行駛、駕駛無牌無證車輛、駕駛報廢或非法改裝拼裝車輛。電子監控查處的有:闖紅燈、超速行駛、違反禁令標誌。在實際道路管理中,貨車強行超車、會車也是常見的違法行為,但取證難不易查處,而這類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一)疲勞駕駛。由於貨車經常是要在路上長時間跋涉,特別是走長途的大型貨運車輛,來回一趟走上幾千公里是常有的事,雖然也會有兩名或以上的駕駛員,但由於長期從事貨運工作,休息睡眠不足、身體機能下降影響到駕駛的安全性,尤其是在深夜行車,為了趕時間,駕駛員雖早已疲憊不堪,但仍然堅持開車。疲勞駕駛使駕駛員反應遲鈍,接收外界信息能力降低,容易導致事故發生。同時,隨著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增大,貨運企業為了節約運輸成本,要求駕駛人以最短時間完成運輸任務,駕駛人被迫長期處於超負荷連續駕駛狀態,疲勞駕駛現象十分突出。有的駕駛員為了逃避查處,故意調整行駛記錄儀,但交警部門以不按規定使用行駛記錄儀處罰,處罰力度較輕,助長了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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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限超載。由於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只重效益,不重安全。尤其是過路費、高速費用、油價等多項費用的制約,大多數貨車都存在超載現象。比如,去年9月份以來,轄區公安、交通部門共開展聯合執法行動42次,依法查處運輸車輛違法超限超載270餘起、涉牌涉證23起。大量的超載貨運車輛長期處於超負荷運轉狀態,使車輛的制動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容易出現輪胎變形爆胎、制動距離延長、剎車失靈、控制難度大等現象。

(三) 報廢、無牌無證車輛上路行駛。有些營運貨車到了報廢年限后,車主為了貪圖利益沒有到車管部門辦理車輛報廢以及註銷手續,尤其是2015年開展的黃標車提前淘汰工作中,許多黃標車沒有通過正常渠道淘汰,擅自將車輛變賣給了報廢拆解企業,而農村地區又是一些報廢車、無牌無證車的主要流向地,由於監管上的脫管,駕駛員為獲取利益,駕駛無牌無證、報廢車輛開展運輸活動,但這些違法無證車輛沒有購買保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大多駕駛員無力承擔巨額經濟賠償,給受害者造成沉重打擊,往往人財兩空,形成社會不穩定的隱患。

(四)強行超車、會車。強行超車、會車是野蠻駕駛行為之一,危險性極大,不易查處,隱患極大。安全超車、會車的前提是在保證車輛能有足夠的道路資源及確保在超、會時對向沒有車輛才能完成這次超、會車動作。但有些貨車駕駛人喜歡採取強行超、會車,大貨車由於其車體較大,需要更加寬的路面和保持與其他車輛之間足夠的安全距離才能超、會車,而大貨車強行超、會車的特點是駕駛員並沒有對當時的行車道路環境做出安全評估,而是採取逼離同車道其它車輛或對向車輛為其讓出道路空間來進行超、會車,極其容易發生刮擦或正面碰撞。

二、造成事故多發的原因。

違法行為是交通安全的隱患,是引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據大隊事故部門統計,2016年貨車肇事導致的死亡人數約佔交通事故死亡總數的33%,貨車的萬車事故率比同期全國交通事故萬車事故率高出1倍多,而在貨車肇事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超限超載引發的約佔60℅以上。具體分析,有如下原因:

(一)利益驅使導致超載超限。公路交通運輸日益繁忙,貨運市場不完善,利益分配出現問題,一些車主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只重效益,不重安全。許多運輸專業戶為了降低成本,採取少報標記噸位、逃漏通行費的手法來獲取非法利潤,於是出現大批貨車實際裝載貨物重量明顯高於標記噸位的違法超載現象。同時,為迎合運輸業戶多裝載貨物的需求,不法車輛生產廠家不斷加大車輛實際承載能力,導致貨運機動車超限超載問題十分突出,不僅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威脅,並嚴重擾亂公路運輸市場經濟秩序,隱患十分突出。

(二)交通參與者安全意識淡薄。部分車主和駕駛員交通法律法規觀念不強,對交通法規的明確規定不以為然,有些人對機動車輛超載的嚴重危害性認識不足,抱有僥倖心理。近年來,駕駛員教育管理和考試的機制有所調整,不少新增駕駛員接受交通法規和安全教育不足,交通法規意識和駕駛技能不高,違章多,引發了大量的交通事故。駕齡短、年齡輕的個體駕駛員成為機動車交通事故的重點人群,因此,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成為了導致事故的間接原因。

(三)執法部門聯合監管不力。近幾年,儘管各級政府出台了很多的整治措施加大對貨車的管理力度,交警部門還開展了「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貨車違法行為專項行動,但是在營運車輛源頭監管上還是存在薄弱的環節,各相關部門沒有形成共識與合力,源頭治理與路面治理脫節,沒有形成點、線、面相結合,全方位落實的管理模式。而且,交通管理部門警力不足,任務繁重,很難全面查處超載貨車,再加上執法環境也時常受到暴力干擾,治理常規秩序出現混亂,導致超限超載問題不斷反彈。

(四)貨運市場監管機制不完善。隨著運輸市場的不斷變化和發展,執法中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貨運公司沒有完善市場監控機制,沒有落實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安全管理制度,沒有保障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和車輛技術狀況良好,需要相關部門與時俱進,不斷創新,不斷豐富運輸市場監管的手段和方法,完善運輸市場監管機制,在依法治運和管理創新上邁出新步伐,改變不相適應當前形勢的運輸市場監管機制。

(五)貨車安全機件設計存在隱患。大型貨運車輛車身長,車寬大,車身高,個別生產企業不負責任,為迎合市場需求,設計生產超寬超長車輛,有的逃避監管生產出可伸縮的成品運輸車,車長超過20米,駕駛員位於駕駛室左側位置,存在無法直觀察看車體右側區域造成視覺盲區,有的車輛超長超寬,轉彎半徑大,超出道路設計標準,在道路上運行時將構成交通安全隱患。

三、預防貨車事故的對策。

為全面深化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大貨車違法超限超載和非法改裝打擊力度,強化貨車違法源頭綜合治理, 有效預防貨車事故的發生,公安交管部門必須與交通運管等部門聯合行動,綜合治理,標本兼治, 堅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為即將召開的十九大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

(一)大力宣傳,增強駕駛員安全意識。一是領導要高度重視交通安全宣傳工作,始終把交通安全宣傳活動放在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採取多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式,如開展「面對面」的宣傳教育,發放貨車駕駛人安全駕駛手冊、貨車違法肇事警示教育片,突出典型事故案例、貨車安全駕駛常識等方面的宣傳資料,以案說法,在貨運企業、貨運場站及交警窗口單位播放,吸取教訓,強化安全意識。二是加強對機動車駕駛人的安全教育,組織民警採用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方式,宣傳治理措施和相關法規,督促有關單位與車主、駕駛員簽定責任狀。通過經常舉辦理論教育培訓班,定期組織學習,使廣大交通參與者對野蠻駕駛行為危害性認識提高,讓違法貨車駕駛員不僅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而且能主動抵制違法,從而充分贏得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牢抓路面,遏制貨車違法行為發生。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擺在路面上,加大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延長道路巡查時間,擴大路面巡查區域,嚴查嚴糾交通違法行為,時刻保持一種高壓態勢。一是強化部門協同合作。隨著社會發展的需要,貨車保有量和駕駛員數量急劇增加,交通系統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快速增加的汽車數量給交警執法帶來了沉重的負擔。為了更有效的幫助民警路面執法,必須調整管控方法,加強路面信息系統的應用,增加執法實效,減少民警的執法困難。交警與路政要聯勤聯動,當交警發現並滯留超限違法車輛后通知路政部門依法處理,而路政部門需要交警配合時也通知交警到現場處理。二是保障路面警力投入,確保糾違管理落地。很多大貨車駕駛員清楚自己的行為違法,建立「通風報信微信群」、攜帶對講機等方式,邊打探邊躲避的匍匐前行,抓住路面執勤民警投入不夠這個空當,和交警玩「捉迷藏」遊戲。路面管控是遏制營運貨車野蠻駕駛行為的重要手段。如對超載的一律實行駁載轉運,對疲勞駕駛人責令就地休息,不能簡單的以罰代管。因此,警力的投入是最為關鍵的環節,沒有足夠的警力在一線的路面上管控,就很容易給營運貨車投機取巧的機會。合理調整警力,實行錯時治理,適時在各檢查站、服務區進行貨車超載檢查,進一步消除違法行為人打時間差的思想,減少貨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活動空間,形成上路就查、查糾后嚴厲處罰的齊抓共管局面,始終保持了嚴管重處的濃厚氛圍,既解決了警力不足等問題,又加大了治超力度。

(三)部門聯合,加強貨運全程監管。一是要嚴格依法辦事,堅決杜絕執法不規範、以罰代管、亂罰款等行為;二是在執法過程中堅持公正規範執法,堅決杜絕人情案、關係案,加強法律證據意識,對超載、超限大貨車一經發現,堅決嚴厲查處;三是會同交通運輸、質檢、工商、安監等部門,對轄區內所有機動車生產、改裝企業和車輛維修單位、廠站等開展明查暗訪,實施聯合突擊清查行動,對存在非法改裝、偽裝行為的機動車生產、改裝企業和車輛維修單位、廠站、處所,堅決依法嚴懲並及時向社會公開曝光,對非法改裝、偽裝車輛所在的企業、貨主及駕駛人進行嚴厲處罰。

(四)政府干預,完善運輸市場秩序。小企業、單車經營的生產方式很難提高運輸服務質量,反而造成了壓低價格、「多拉快跑」的惡性競爭,需要通過調整經濟管理政策促進大型汽車運輸企業的發展,提高經濟績效,實現汽車貨運行業的健康發展;要加大政府對運輸市場及安全工作的干預力度,對貨車生產企業、審核、發證、經營單位等予以限制和監管,對影響安全行駛,可能帶來嚴重安全隱患的車輛不準進入市場營運;要進一步研究處理好市場集中與有效競爭的關係,推進市場結構優化,不斷探索提高汽車貨運行業的市場績效的途徑和政策措施,避免貨運車主在惡性競爭中冒險超限超載、超速運營。

(五)積極建議,列入危險駕駛罪範疇。參照外國成功治理的經驗及國內對酒駕治理的成效,加快研究推進將貨車嚴重超限超載運輸行為列為危險駕駛罪的範疇,追究有關刑事人員的責任,提高違法成本,形成強大震懾力,從而遏制嚴重違法違規超限超載的行為,提高道路交通運輸水平。積極走訪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彙報當前貨運形勢,徵求意見建議,爭取將貨車超載超限列入刑法管理,加大懲治力度,從根源上治理貨車超載超限違法行為.

(六)優化設計,提高安全技術標準。貨運車輛構造特殊,駕駛員位於駕駛室左側位置,存在無法直接觀察看車體右側區域造成視覺盲區,在道路上運行時將構成交通安全隱患。針對該隱患,要全面推行貨運車輛加裝右側后視凸鏡,協調各運輸企業,要求廣大貨運車輛車主、駕駛員在車輛加裝右側后視凸鏡,同時在運行過程中降低行駛速度,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切實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進一步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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