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轉向燈也要被罰款!無錫一司機在張家港被罰100元

一些司機覺得,變道、轉彎時只要自己留心側後方情況就行了,打不打轉向燈無所謂。其實,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說法:這屬於不按照規定要求使用燈光,將處以100元罰款,記1分。

這不,近日就有一位無錫的駕駛員開車經過張家港時被交警攔下當場處罰了!

該罰單上載明:被處罰人在張家港市區河西路實施「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口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規定,處以罰款100元,記1分。

據該駕駛員反映,當時他開車經過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右轉彎時,沒有打右轉向燈,然後就被交警攔下。交警當場開出了這樣一張罰單,還進行了口頭教育。

網路配圖

小編也給廣大網友提個醒,除了超速、闖紅燈、違法停車那些大家都比較了解的違法行為,也要注意那些容易疏忽的交通違法行為。

Advertisements

運營人員: 王躍 MZ015

Advertisements

你可能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