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87棵香樟樹遭偷挖,兩小賊植樹節前被判刑

文/呂亞南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檢察院

一年一度的植樹節即將來臨,本應該全民植樹,民警卻接到報警稱有多人在偷挖香樟樹。日前,上海市奉賢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王偉傑、劉超遠提起公訴。

2016年,王偉傑接到了奉賢區四團鎮長堰村的土地平整工程,工程結束時,他發現做這個工程非但沒有賺到錢反而虧了,心有不甘的他動起了歪腦筋。由於對這個地方比較熟悉,他知道這裡種植了很多香樟樹,他認為這塊地方比較偏僻,平時也沒人注意,於是就想把這些香樟樹挖走賣掉。他想到了做買賣樹木生意的劉超遠,他們二人又是老鄉,於是,他聯繫了劉超遠,二人經過商量,王偉傑決定以6000元的價格把這80多棵香樟樹賣掉。

劉超遠自然是知道挖這些香樟樹是非法的,不然也不會以這麼便宜的價格買到。他先找人開挖機將樹周圍的垃圾挖掉,然後又雇傭了10幾個工人一起挖樹。當劉超遠正在帶著人挖樹的時候,奉賢區四團鎮政府巡視綠化的工作人員當場發現了他們,工作人員問他們誰讓他們挖樹的,劉超遠說「老闆叫我們來挖的」,說完立馬開車逃離了現場。經巡視綠化的工作人員清點,現場已經有31棵香樟樹被挖好並打包完畢,56棵香樟樹有準備開挖的痕迹。工作人員向上級彙報后,發現沒有相關部門同意挖掘上述香樟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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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奉賢區發展和改革委員鑒定:涉案的87棵香樟樹價值人民幣44萬餘元。

犯罪嫌疑人王偉傑、劉超遠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且屬共同犯罪。由於涉案樹木尚未運離現場,經林業部門及時補救,香樟樹又重新種了回去。日前,經奉賢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對其二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三年,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文中人物為化名)

檢察官說法:

近年來,由於國家大力倡導植樹造林,人民的生活越來越綠意盎然,空氣也愈發清新。但,街邊行道林、田野里的大片樹林看似是「公共的」,實際上都是「有主的」,都受到嚴格的保護和管理。比如本案中的這片香樟樹,就是政府集體出資種植的,屬於林業部門管理。所有林地均應當由其所屬的法人單位向主管部門申請,經主管部門許可,才能移除或者種植,隨便移除就有可能違法。我國《刑法》在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一節中,也專門設立了「非法採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盜伐林木罪」、「濫伐林木罪」等罪名,一旦損壞珍貴樹木或盜伐樹木達到數量較大,則可能被處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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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人員: 馬文晶 MZ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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