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玉樓三嫁得善終看明代真實婚嫁觀|《金瓶梅》賞析

金瓶梅第七回,西門慶聽說孟玉樓有份好嫁妝,撇下潘金蓮娶了寡婦孟玉樓。

此時孟玉樓30歲。西門慶死後,她37歲再嫁,夫妻恩愛結局美滿。

咦,這和我們印象中的明朝婚嫁觀不太一樣啊。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貞節觀念在明清達到頂峰!

正史中各代烈女數字:《唐書》54人;《宋史》55人;《元史》187人;《明史》不下萬餘人。

《大明令》有規定「凡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志(不改嫁)者,五十以後不改節(節操)者,旌表門閭(表彰其家族),除免本家差役。」

《金瓶梅》中,改嫁和混亂的兩性關係無處不在。潘金蓮改嫁、王六兒改嫁、李瓶兒三嫁、孟玉樓三嫁,並沒有受到明顯的道德譴責。

撇去金瓶梅,明人還著有《三言兩拍》,其中婚姻觀和性觀念也頗為開放。

《喻世明言》第一個故事,「蔣興哥重會珍珠衫」:

貌美小哥A娶了美貌妻子B,小哥A出門做生意,妻子B被C誘姦,小哥A休了妻子。妻子改嫁給知縣E為妾。本來妻子是想以死明志,但母親勸她:「你好短見!二十多歲的人,一朵花還沒有開足,怎做這沒下梢的事?莫說你丈夫還有回心轉意的日子,便真箇休了,恁般容貌,怕投人要你?少不得別選良姻,圖個下半世受用。你且放心過日子去,休得愁悶。」

後面的故事情節就懸乎了。C死了,C妻D也要改嫁,剛好改嫁給A。小哥A遇官司,由後夫E審理,妻子B看到肯定苦苦哀求啊。後夫E聽說他們的故事,就成全了他們兩個,讓B跟A回去了。但是D已為妻,B最後只能為妾。

講真,作者少年時看《三言兩拍》是當性啟蒙書籍觀摩的。

故事真實性當然存疑,但體現出當時許多父母很人性,並未要求女兒守寡。

再有一個故事,見於《列女傳》:

孫義婦,慈谿人。歸定海黃誼昭,生子湑。未幾夫卒,孫育之成立,求兄女為配。

甫三年,生二子,湑亦卒。

時田賦皆令民自輸,孫姑婦相率攜幼子輸賦南京,訴尚書蹇義,言:「縣苦潮患,十年九荒,乞築海塘障之。」

義見其孤苦,詰曰:「何為不嫁?」

對曰:「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義嗟嘆久之,次日即為奏請,遣官偕有司相度成之,起自龍山,迄於觀海,永免潮患。慈谿人廟祀之塘上。

這倒極可能是真實故事,蹇義確有其人,是明朝重臣。蹇義詰曰,「詰」含追問責問的意思。蹇義很奇怪啊,你為啥不再嫁。可見當時官府並未提倡婦女必須守節。

據一些地方志記載,明代中下層寡居婦女還會面臨改嫁的壓力。

有父母公婆覺得寡婦年紀太小,從人性角度講希望她再嫁的。

有夫家窮,養不起,把寡婦再嫁還可拿筆嫁妝。

還有家族中爭奪遺產,想把寡婦清理出門戶的。

這統統可以理解,生存很吃力的底層百姓哪有閑情談禮義廉恥。明代因為嫁妝負擔,又有溺女嬰之惡習,男女比例嚴重失調,貧民取得上妻就已很好,美貌寡婦是很受歡迎的。

金瓶梅只描寫了兩個守節的女子,西門慶的正妻吳月娘以及韓愛姐。

吳月娘

中國明清史研究學者趙軼峰先生所著《儒家思想與十七世紀中國北方下層社會的家庭倫理實踐》提出觀點:明朝政府不允許五品以上官員的遺孀改嫁。五品以下並無要求,至於民婦,只要服滿夫喪官府不做阻攔。

西門慶的官階,五品!而吳月娘本身也是古代秩序的維護者。韓愛姐,大概是真的為了感情吧。

正史是精英寫給精英看的文字,並不能反映「沉默的大多數」真實想法。因此出現了割裂的明朝婦女婚姻觀。

這也是《金瓶梅》的可貴之處,作為一本世情小說,它在某種程度上記錄了社會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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