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女大學生被殺檢查發現腎丟失,她補習教授家手套暴露真相

每天讀點故事app作者:劉藍之 | 禁止轉載

1

2018年1月28日,江淮地區開始大面積地強降雪,紛紛揚揚的雪花像是紙片一樣漫天地灑下,很快在地面上鋪撒出一層薄薄的銀白。

在清潔工王芳的記憶里,六年前的寧城,2012年的1月28日左右,也下過這樣的一場大雪。

那天她像往常一樣被凌晨五點的鬧鐘叫醒,打開漢東大學的側門,卻發現整個天地早已經變成了純凈的白色——白色的屋頂,白色的地面,白色的小路,到處都是白色,這樣的純粹值得讓人懷疑:昨夜是不是發生過什麼不為人知的秘密事件?

王芳負責的區域是漢東大學周邊的兩條路,一條叫華飛路,一條叫霞飛路。兩條路呈U字,位於漢東大學的西南兩側,將這所百年老校包裹起來。

漢東大學全國知名,其位於市中心的校區卻小而擁擠,可以容納的學院相對較少,主要也就是醫學院、法學院、還有哲學院。但因為其絕佳的地理位置,加上校園對外開放參觀,所以來往人員魚龍混雜。

那天王芳哆哆嗦嗦、睡眼惺忪地拿著長掃把開始在華飛路掃雪,掃到接近一個垃圾桶的時候,她看見了一個提包,也已經被雪覆蓋了大半部分,但依稀還能看到提包的形狀——黑色的尼龍包,拉鏈拉著,看起來很結實。

王芳拉開拉鏈,打開包,發現裡面整整齊齊地碼著煮熟的肉片,用一張床單兜著,看起來就像白色的豬肉片,雖然被凍住了,卻依舊新鮮。

她瞅瞅四周,沒有多想,把提包偷偷地藏在了垃圾桶后,然後若無其事地繼續掃雪。期間,她甚至還給自己在附近鋼鐵廠上班的老公發了個簡訊:今晚做你最喜歡吃的紅燒肉。

下班后,王芳提著這滿當的提包回到了溫暖的家,洗乾淨手,將肉片都倒進自家的水槽里。她一邊哼著歌一邊洗著這些肉片。可是洗著洗著,她忽然雙手一甩,退後老遠,望著水槽驚恐地大叫。

原來在這些肉片之中,郝然藏著三根修長的手指。她認出來是女人人的手指,因為上面還有一枚刻有花朵的銀戒指。

王芳顫抖著報了警。寧城警方很快介入調查,投入了大量警力與物力來偵破此案,並專門成立了「一·二四案調查專案小組」。

另外的屍塊被警方在其他五個地方發現,且拋屍地點都是在漢東大學附近,第二發現點是南校門對面的欄杆上,第三發現點是生活區的食堂拐角,第四發現點是學校校醫院的門口,第五發現點是校體育場旁隱秘的樹洞里,第六處則較為隱秘,為下水道出水口井蓋下面,裡面擺放著死者的頭,辨認不出清晰的五官,旁邊還有疊放整齊的衣物。

拼接之後,警方發現,部分器官遺失,譬如死者的右腎、肝的三分之一,以及子宮都未找到。

這些煮熟的屍塊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條床單之中,根據警方統計,總共約兩千多片,肉片刀工精細,碼放整齊,可見兇手的殘忍與超強的心理素質。

警方通過DNA信息進行排查,確認被害人為漢東大學哲學系的大四學生宋愛琴,其長相一般,短髮,單眼皮,小眼睛,有輕度近視,在寢室讀書的時候會戴眼鏡,平時性格較為孤僻,與室友及同學關係不好。

宋愛琴最後出現在漢東大學的時間為案發前一周,也就是2012年1月21日晚八時許,她因為用電水壺燒熱水而導致寢室斷電跳閘,其室友因此遊戲掉線,兩人因此發生爭吵,最後宋愛琴在夜晚離開了寢室。監控攝像頭拍攝到的最後影像是在九點左右,宋愛琴獨自走在華飛路上,即屍塊第一發現點附近。

寧城警方根據作案手法推測,兇手是屠夫、廚師或者鍋爐工、醫生之類的可能性較大。

之後寧城警方迅速將附近居民區,以及漢東大學二十五歲到四十五歲的一百多位男教師都調查過,通過層層排查,最後鎖定了醫學院年輕的單身副教授萬寧身上。

萬寧,男,三十八歲,十八歲就去了美國念書,某著名常青藤高校醫學博士,畢業后回國任教,去年剛剛評選上副教授。平時對人謙和,與同事關係甚佳,風評不錯,家世亦是一流,在漢東大學醫學院男神榜上排名前三。

如此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人,怎麼會有所聯繫?

寧城公安部門將案件的來龍去脈與基本事實弄清楚之後,偵查階段結束,公安機關將案件移交檢察院。檢察院對案件審查完畢,對萬寧以「故意殺人罪「提起了公訴。

本案檢方的關鍵證據在於血跡化驗和DNA的檢測結果。第一,在兩處裝有碎屍的袋子里發現了屬於萬寧的毛髮;第二,萬寧家門口的小道上以及其所有的路虎越野車後車廂里發現了屬於宋愛琴的微量血跡,同時警方還在萬寧家的沙發下找到了一副黑色的血手套,上面的血跡也屬於宋愛琴。

根據這些證據,堪稱是「血跡如山」。另外,根據萬寧的同事所稱,萬寧雖然單身很久,但一直私生活成迷,甚至無意之中說過自己最近找到了新鮮的「獵物」。

萬寧承認自己在此期間曾收留過宋愛琴,但不願意承認自己是此案的兇手。

2

「斯明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孟斯,和萬寧私交甚好,是從小玩到大的發小。

萬寧因「漢東大學女生碎屍案」而被列為犯罪嫌疑人後,想起了這位昔日好友,立馬找到了孟斯鳩。然而後者主要做民事案件,於是萬寧的辯護律師一職便落在了律所專門打刑事案件的郭明楊身上。

孟斯鳩遞來委託書的時候特意囑咐了一句,「小郭,這個案子交給你了,這次的社會轟動性更強,比上次的『洞房驚魂』還要刺激。」

郭明楊看著孟斯鳩那張春風得意的臉,就知道沒什麼好事,劍眉一揚,「說吧,這次拿了多少錢?」

孟斯鳩拍拍郭明楊的肩膀,「你知道的,萬寧家裡是寧城建材生意做得最大的,要不是他自己想清閑,不喜歡經商,現在早就身家上億了。萬家叔叔撂話了,這場官司你只管打,輸了錢不會虧,我幫你爭取到了不少,贏了更是雙倍。」

郭明楊看著手中的資料,突然看到了幾個感興趣的點,然後在上面圈圈畫畫了半天,彷彿並沒有聽到孟斯鳩剛才說了什麼,等對方說完,抬起頭來微微一笑,「好,我接,像以前一樣,錢你管,案子我來負責。」

說完,他熟練地從桌子上拿起電話,撥打了自己的助手許晨程的分機號,「小許,你搜一下『漢東大學碎屍案』的資料,分門別類碼好,擺在我的桌子上。」

「好的,郭老師。」

許晨程迅速在網上進行了檢索,那時她將要研究生畢業,剛來這家律師事務所實習不久,卻沒想到會遇上本校校友被殺害的案件。

學校宿舍緊張,那個叫做宋愛琴的被害人同她住在一層樓,別的她不知道,但是宋愛琴耳朵上永遠插著一副耳機,宋彷彿很喜歡音樂,曾因為在寢室聽激烈的搖滾樂外放而和室友有所齟齬。反倒是那個嫌疑人萬寧,倒是一直讓人挑不出毛病。

第二天,郭明楊帶著許晨程去遠郊的看守所里會見了犯罪嫌疑人萬寧。

與之前見到的那些嫌犯不同,見到萬寧的第一眼,許晨程的心裡莫名其妙冒出來兩個字:淡定。

因為萬寧看起來實在是太淡定了,他坐在看守所的凳子上,是那種典型的知識分子形象:背微微駝,雙手握拳放在桌子上,鼻樑上架著黑框眼鏡,白白凈凈的文弱書生,舉手投足之間卻有種一絲不苟的氣質。

見到律師的第一句話,萬寧說的不是哭天喊地的「我沒有罪」或「我沒有殺人」,而是——

「幫我申請取保候審。」

所謂「取保候審」,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的第六十五條則規定了「取保候審」的條件。

也就是有保證人提供保證,或者交納了保證金之後,犯罪嫌疑人就可以不必被關押在看守所里。

郭明楊看著萬寧,「萬教授,我們會盡量申請,但由於殺人案屬於嚴重的暴力犯罪,恐怕我們無法成功幫您申請到取保候審。」

萬寧搖搖頭,面露失望,「我不想待在這裡,我想回去。」

許晨程問:「回哪裡?」

「回家。」

「為什麼想回家?」

「這裡太髒了,我有潔癖,而且我想聽歌,這裡都聽不了。」

「聽什麼歌?」

「Suede,Bon Jovi,slipknot,隨便誰都可以。」

許晨程握著筆正在書寫的手遲疑了,「你剛剛說的是什麼?」

萬寧抬起眼看了一眼許晨程,眼睛里有很明顯的不屑,「都是重金屬樂隊的名字,你不懂。」

許晨程想起常插著耳機走在路上的宋愛琴,笑著說:「真沒看出來,萬教授這麼文靜的人竟然喜歡重金屬搖滾。」

萬寧笑,「以前在美國留學的時候被當地的白人排擠,就開始聽這些,尋求慰藉,沒想到成了習慣,回來后也戒不掉了,就繼續聽,現在一天不聽歌就難受。」

許晨程在筆記本上把剛剛記錄的幾個英文字母都劃掉了,「因為這個認識宋愛琴的?」

萬寧點點頭,「我們都是重金屬發燒友,學校的小玫瑰論壇上有個版塊,專門分享搖滾,她在下面發帖,我評論了她,一來二去,我們發現彼此興趣相投,逐漸了解,後來很自然地相約出來會面。」

「你們見面都聊什麼?」

「什麼都聊,音樂,搖滾,因為她是哲學系的學生,所以我們還會聊聊哲學,生死之類的。」

「看來你們共同話題還很多。」

「那是自然,畢竟能考進漢東大學的,都是各省高考考生中的佼佼者。」

郭明楊抬手看了一眼看守所的鐘,知道時間不多了,於是他迅速切入了下一個問題,「萬教授,不如先說說宋愛琴消失的這一個禮拜,也就是1月21日至1月27日,您在哪裡,做過什麼,見了什麼人吧?」

萬寧停頓片刻,選擇了老實交代,「我見了宋愛琴,跟她在一起待了兩天。」

許晨程倒吸了一口涼氣。

萬寧又說,「但是沒有殺人就是沒有殺人,我是知識分子,經不起毒打,怕被他們刑訊逼供。所以直到你們來,才願意說,我會充分配合你們的。」

「好,那你現在說吧。」

萬寧眯起眼睛,彷彿開始回憶一件很遙遠的往事,「1月21日那天晚上八點半,我正在學校旁的醫院值班,突然接到了宋愛琴的電話。她說跟室友吵架了,沒地方去,身上沒有帶錢,問我能不能去接她。當時我一個小時後有台手術要做,就先讓她來醫院等我,晚上我帶她回了家,讓她暫住在我家。」

「宋愛琴來醫院的時候,有人看見嗎?」

「沒有,那天她從小門進來的,那天她出門時就穿著一件毛衣,我把自己的大衣脫下給她搭著了,她戴著我的大帽子,沒人認出來。」

「你帶她回家做了什麼?」

萬寧看了一眼郭明楊,「她在我家住了兩天,之後我要去蘇州參加一場醫學會議,她不方便單獨住在我家,便去火車站買到了27號回老家的火車票。中間幾天又不想回宿舍,我就給她在學校外面的賓館開了一間房,讓她暫時住在那裡。」

「照你的這種說法,宋愛琴是住在賓館期間遇害的。」

「我想可能是的。」

「但是警方沒有查到開房記錄。」

「她是學生,開房就只用了我的身份證,沒有她的記錄很正常。」

「照你所說,你們有過接觸,所以宋愛琴身上有你的毛髮並不奇怪,但是你跟同事所說的『新鮮獵物』是什麼意思?」

會見已經進行到了一定的時候,夕陽西下,窗外的陽光直射過來,恰好打在了萬寧的眼睛上。他不由自主地眯起了眼,將目光轉向了許晨程的方向。

萬寧看著許晨程,忽然笑了,將話題岔開來,「許律師,有沒有人跟你說過,你的小虎牙配上這雙會笑的大眼睛,特別可愛,也特別迷人。」

郭明楊扣扣桌子,表情嚴肅,「萬教授,你還沒有回答我的話。」

萬寧回過神來,「哦,一種比喻,我叫她小兔子,她稱呼我為狼。我常開玩笑說要吃了她,但我們只是普通朋友。」

郭明楊:「那你後車廂上發現的微量血跡又怎麼解釋?」

萬寧的眼神上抬,望著天花板,想了半天,突然「哦」了一聲,解釋道:「宋愛琴是外地人,有一次航班延誤,我去機場接她回學校,下車取行李箱的時候她拉開後備箱,結果割破了手,估計是那時候留下的。」

「為什麼在你家有一副血手套?」

「這個我不知道,我從來沒有見過什麼血手套,可能是有人想要嫁禍。」

「你最後一次見到宋愛琴是什麼時候?」

「1月23號,我帶她去賓館開房,然後我就和同事匯合去參加醫學會議了。」

「有誰可以證明?當時有沒有什麼異樣?」

「賓館前台應該看見了,另外離開宋愛琴的時候我聽見她和父母打電話了。」

會見到此,已經進入了尾聲。

兩人走出看守所的時候,暮色已經四合,這時候距離當初碎屍案的案發時間已經過了三個多月,但寧城依然處在倒春寒的天氣之中,郭明楊的車要預熱好久才能發動。

等待的空隙,許晨程忽然想起剛才萬寧看自己的那個眼神,渾身不寒而慄,她問郭明楊:「郭老師,我們真的該相信萬寧嗎?他跟宋愛琴真的只是普通朋友嗎?」

「怎麼?你不相信他嗎?」

許晨程搖搖頭,「不是……我總覺得他有點怪怪的,但是又說不上來。」

郭明楊問許晨程:「還記得張天武那個案子嗎?」

許晨程小雞啄米般地點頭,「記得。」

「當時我們抓住的點,是警方的刑訊逼供。」郭明楊的手彈在手中的卷宗上,「到了這個案子,你覺得可以抓住什麼來打?」

許晨程的頭低下去,看到郭明楊在筆記本將警方的證據一個一個劃掉了。

「郭老師,我覺得這次的證據都有瑕疵,難道可以——打非法證據排除?」

郭明楊點點頭,「更準確來講,是『疑罪從無』原則,案件已經快要到了審判這一步,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這關鍵點,就在於怎麼讓這證據變得不足。」

許晨程支吾,似乎並沒有明白過來,「可是這證據已經擺在那裡了。」

郭明楊眨巴眼睛,目光盯著方向盤下的儀錶,將車子開出了車庫,「證據是死的,可檢察官、律師都是活的,就看你怎麼用自己的邏輯將所有的證據串起來,串成一個令人信服的故事。」

看守所外梧桐成蔭,景物迅速後撤,在兩個人的身上落下一個又一個斑駁的影子,許晨程問道:「那我們現在去哪裡?」

「兩個地方,先去萬寧家,然後去宋愛琴出事前住的那家賓館。」

3

寧城歷史上當過首都,市區內也多是充滿風情的民國建築,萬寧家就位於其中,距離漢東大學不遠,是棟帶花園的小二層建築。兩個人抵達的時候已經是傍晚,一進門,映入眼帘的便是一間小小的車庫,只是現在車庫已經空空如也,當初警方進行取證的那輛路虎車已經不見了蹤影。

許晨程的手裡捏著證物照片,手電筒的光打在上面,「第一份證據,是在後備箱上發現的微量血跡。」

郭明楊點頭,「根據萬寧解釋,是當初宋愛琴開後備箱的時候不小心擦到的,這個其實不足以作為關鍵證據。」

許晨程將證據的照片翻到第二頁,上面拍攝了一副血手套的照片,「警方稱在萬寧家的沙發后發現了這副血手套,上面有宋愛琴的血跡,很大的兩塊斑。」

郭明楊拿過手電筒,指著血手套上的血跡,說道:「這副血手套一看,就很可疑。」

「哪裡可疑?」

郭明楊把自己的手放了上去,進行對比,又抓著許晨程的手,也放上去進行對比,「明白了嗎?」

許晨程看著郭明楊的手,又看看自己的,「郭老師,你是說,這是一個女式手套?」

郭明楊點點頭,「就算這個手套是屬於萬寧的,你想一想,宋愛琴被切成了兩千多塊,為什麼兇手只有一個血手套,難道現場不該是血花四濺,還有血衣血鞋之類的嗎?有什麼理由,血衣血鞋都不見了,卻有一個血手套留在現場呢?」

許晨程站起身來,環視四周,他們所站的地方,正是這棟別墅里的一個小花園。她從房子大門口走到院門口,指著證據上的第三頁,「還有最後一點,就是這條小路上發現的血跡。」

「你確定是血跡?」

「……其實是血滴。」

「根據警方的推斷,是萬寧將宋愛琴殺害之後在家裡進行分屍,再進行烹煮。問題在於,為何第一案發現場,也就是萬寧家中沒有發現任何屬於宋愛琴的血跡,但是這條小路上卻有所謂的『微量血跡』,甚至是『微量血滴』?」

「最後一個證據,就是屍塊里有萬寧的毛髮,不過因為萬寧和宋愛琴有過接觸,這一點並不奇怪。聽你這麼說,好像這些證據真的很破碎。」許晨程按住自己的腦袋,在筆記本上用鉛筆畫下一條長長的時間軸,「現在時間可以分為三段,萬寧證明了他自己1月21日到1月23日同宋愛琴在一起,1月23日到1月28日他在蘇州開會,1月29日上午才回來,但宋愛琴於1月29日清晨被清潔工王芳發現死亡,所以萬寧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郭明楊在1月29日上畫下一個小小的叉,「所以我們現在要去賓館看看。」

宋愛琴出事前住的賓館位於距離漢東大學對面大約兩百米處,是一個公寓式酒店。根據萬寧的描述,他當時給宋愛琴訂的是位於二十五樓的一個朝南的房間,可以看見位於市中心的某百貨大樓。

於是他們在那一層一間房一間房地找,最後在樓道盡頭找到了符合的房間。

許晨程用手挽住郭明楊的胳膊,沖著酒店老闆娘嘻嘻笑,「老闆娘,謝謝你,這間房的採光很好,我們就要這間了。」

老闆娘將鑰匙交在許晨程手裡,神色曖昧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說道:「喜歡就好,你們訂的鐘點房,四個小時,現在是六點十五分,十點十五分前記得來交鑰匙,超過半小時就按照一晚上計算了哦。」

許晨程裝模作樣地看了一眼手錶,「好,不過我看老闆娘剛才查得怎麼這麼嚴呀?」

「不嚴不行啊,」老闆娘擺擺手,一臉無奈,「小姑娘,我跟你說哦,就記得好像是1月23號晚左右吧,有個男的帶一個女的來開房,但是只有男的帶了身份證,說是他妹妹從老家趕來看他。

「我看他妹妹長著一副大學生模樣,看著還蠻清純的,還好那段時間査得不嚴。我心腸好的呀,於是就讓他們過了,誰知道那個女的後來……嘖嘖。」

許晨程表示出濃厚的興趣,「後來怎麼了?」(原題:《冰雪碎屍》,作者:劉藍之。來自:每天讀點故事APP<公號: dudiangushi>,看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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