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小寶誤入異性廁所,遭校長鞭刑

8歲的小寶寶給你的趕腳是神馬?

天真+懵懂無知!

但就這樣的小寶寶在新加坡的「罰」文化熏陶下,也難逃鞭刑!

這事情是一位母親爆料出滴!

起因是寶寶們在託管中心玩躲貓貓,結果一小男生跑進男女公用廁所里找...

結果裡面居然有小女生正在上廁所...

結果就把小女生嚇哭了...

結果小女生生氣了...

結果小男生的屁股就開花了...

據說,小男生直接把校長震怒了!

然後,校長拿著木尺先是打了小男生的雙手,左右兩掌各打七下,之後叫他轉過身彎腰,在朝他的左右兩臀狠狠地又打七下...

接著,小男生根本就不敢和爸爸媽媽講這件事,但爸爸帶小男生去游泳的時候發現了屁股上的兩處淤青,在追問后才知道在學校接受了體罰...

這可氣壞了小男生的爸媽,這小寶貝在家裡都沒人捨得打,在學校被打了,媽媽氣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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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找學校討說法...

但是校長居然找不到了???

在多方聯絡后,校長依據不現身!

最終,被打小男生的爸爸媽媽報了警!

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其實新加坡的體罰制度一直頗受非議!

新加坡的學校(尤其是中學)都有體罰制度,以鞭打嚴重犯校規的男生來維持紀律。

只有男生可被體罰,體罰女生是不合法的。年齡介於6至19歲的男生只要嚴重地犯了校規都有可能被鞭打,但多數被鞭打的學生都是14至16歲的青少年。

新加坡教育部鼓勵校方鞭打犯了以下嚴重過錯的男生:打架、抽煙、在測驗或考試時作弊、破壞公物、對師長無禮、逃學/曠課。

此外,如果學生連續犯小過錯,比如說經常遲到,也可能會被鞭打。在每一所學校里,只有校長、副校長或者訓導主任才有權力執行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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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校方處罰學生時往往會先以其他方式處罰他,比如罰站或放學后留下。如果學生又再犯規,不肯改過,校方才會以鞭打方式處罰他。有些學校使用記分制,學生每次犯規就記分,如果記分太多,就可能會被鞭打。

另外,新加坡政府規定校方一次最多只能鞭打6下,只能打學生的手掌心或者臀部(不必脫褲子)。

鞭子用藤製作,大約1.2米長,比司法鞭刑的藤鞭輕細很多,但比一般家長用來懲罰孩子的「藤條」粗一些。一般來說,多數的學校都是鞭打學生的臀部,鞭打次數1、2或3下。

新加坡學校體罰可分成以下種類:私下鞭打(最常見的):學生在校務處或辦公室里被鞭打,校長或副校長在場,也有另一名老師在場當見證人。

課室鞭打:學生在課室里在同學面前被鞭打。

公開鞭打:學生在全體師生面前被鞭打。地點通常是禮堂的台上。 被當眾鞭打的學生通常都是嚴重地犯了校規的,比如和同學打架,抽煙或破壞公物。公開鞭打也有殺一儆百的效果:讓全校學生知道不遵守校規的後果,並讓受罰的學生感到羞恥,以後不再犯規。

新加坡教育部建議校方在鞭打學生后,讓學生接受心理輔導。

所以,在新加坡的教育體系下,被鞭好像...

對此小夥伴們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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