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嘉節村」村名探究

前些時路經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嘉節村,見村口有彩門,門楣上紅底金黃色大字是「加節社區已被市、區列為2017年城中村改造重點社區」。詫異:「嘉節」何時變成了「加節」?追蹤調查,才知道嘉節村現已村改居,但社區公章卻為「太原市小店區龍城街道加節社區居民委員會」,該社區小學公章為「太原市小店區小店街道加節小學校」。

嘉節村,文字記載最早見於明嘉靖三十年(1551)《太原縣誌》卷之一「坊郭鄉鎮」目,時為太原縣「在外五十都」之一。「都」,相當於今下轄幾個自然村的行政村。卷之一「烽堠」目有「嘉節墩」。「烽堠」,即烽火台。卷之一「郵舍」目有「嘉節鋪」。「郵舍」,指驛舍,是供驛長、驛夫,以及往來官吏休息食宿之地。卷之一「堡寨」目22個堡寨中有「嘉節堡高二丈五尺,周圍五十丈」。22個堡寨後有註釋「俱嘉靖十九年巡撫都御史陳行文修築」。堡寨是為保護村民生命財產安全而修築,其牆必圍村而建。嘉節堡「周圍五十丈」,換算為166.565米,以堡為正方形計,則全堡佔地面積為1734平方米。除去道路、水井、磨房等必需,至多也就住十幾戶、一百二三十人。嘉靖《太原縣誌》沒有嘉靖十九年全縣戶口數字,但記嘉靖十四年(1535)時太原縣有「戶九千六百五十六,口七萬九千六十人」,戶均8.2人。明嘉靖三十年時《縣境鄉村之圖》顯示,太原縣有「在外五十都」計166個村及「在城五都」。嘉靖十九年系公元1540年,即嘉節村至今(2018年)至少已有478年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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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也;慶也;善也;樂也。節,節操;氣節;禮節;節日。嘉節村名,蘊含多少美義!

「嘉節」誤作「加節」,是無知,抑或誤會?

明天啟六年(1626)、清雍正九年(1731)兩部《太原縣誌》延續明嘉靖三十年《太原縣誌》記載,有嘉節堡、嘉節都、嘉節墩、嘉節鋪。清道光六年(1826)《太原縣誌》中記載有嘉節堡、嘉節村、嘉節鋪,嘉節墩消失。清雍正《太原縣誌》卷之五「城垣」目「堡寨附」條,列含嘉節堡在內的共22個堡寨后註釋:「此系嘉靖十九年陳巡撫行文修築,至今存廢相半。備書,以見當年保障之深意,且啟后以維新之志。」在清道光《太原縣誌》中,這個註釋里的「備書」改作「備載」,其它文字未變。

明嘉靖,清雍正、道光三部《太原縣誌》道出了包含嘉節堡在內的22個堡寨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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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嘉靖十九年巡撫都御史陳行文修築」。讀明關廷訪修、張慎言纂《太原府志》 (即 《萬曆太原府志》 )知, 「巡撫都御史陳」當為「陳講」。何謂「當年保障之深意」?讀史知,明朝時,為防禦北方民族侵犯,太原城擴建,時為「九邊重鎮」之首。明朝各代,北方蒙古各部屢犯山西,其中俺答部尤甚。嘉靖十八年(1539),陳講組織修復寧武關長城「凡百八十里」。嘉靖十九年(1540)八月,俺答部破寧武關,入岢嵐、興縣,並掠太原及交城、文水、清源、汾州等地。嘉靖二十年(1541)俺答部大舉南犯,圍攻太原。翌年,俺答再次率部南下,攻入太原,殺戮4萬餘人,大掠4日(一說10日)。此次俺答犯山西,南擾平遙、太谷、介休、沁源,至永寧城(離石)渡黃河北還。共掠「十衛三十六州縣」,殺戮男女10餘萬(一說20餘萬)人,燒毀房舍、搶掠財物不計其數。陳講當年「行文修築」太原縣22個堡寨實為防禦之急迫所需。同時還在12個村堡修築有「烽堠」。明嘉靖三十年《太原縣誌》卷之一「城池堡寨」目有「烽堠」條:「東路六:馬村墩、嘉節墩、小店墩、流澗墩、北格墩、三賢墩;西路六:南屯墩、武家莊墩、花塔墩、王索墩、棗園頭墩、故驛墩」。「烽堠」,如前述,就是烽火台。

清軍入關以前,漠南蒙古各部都已歸附清朝。清軍1644年入關定都北京后,在蒙古地區駐旗兵(由蒙古人組成的部隊),山西來自北方的入侵威脅解除。清雍正九年(1731)距清軍入關已有87年,清道光六年(1826)則距清軍入關更已長達182年!清雍正、道光《太原縣誌》堡寨后註釋「至今存廢相半」句,反映了山西長期的安定環境,太原縣包含嘉節堡在內的22個堡寨失去作用,年久失修的實際情況。清道光《太原縣誌》中已不記「嘉節墩」等「烽堠」,說明極有可能當時「嘉節墩」等已廢而不存。「備書」或「備載」「以見當年保障之深意,且啟后以維新之志」,應有居安思危義。

關於嘉節村村名來歷,可以歸納為三種說法。一、節婦說。《嘉節村簡史》(嘉節社區「嘉節村簡史」編纂委員會2017年6月)中說:「村裡口口相傳:古時,村中郝姓人家有一個年少的媳婦,丈夫早亡,她執意守節,孝敬公婆,撫養幼子,受到旌表,村子因而得名是可信的。」但此說在《永樂太原府志》及自明嘉靖以來四部《太原縣誌》中得不到印證。

二、貞女說。《太原市小店區志》(小店區志編纂委員會編,山西出版集團·山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9月第1版)中有「嘉節村」條:「嘉節村村址為古代太原縣苜蓿里故地。元至正年間,有民女武管嬰之父為亂兵所執,『女聞訊奔至,請以身代,兵釋其父,女投井死』。官府旌表其貞烈,遂以村命名。明《永樂大典》引《太原縣誌·貞女》記此事。」

「貞女說」不能成立。(一)「《永樂太原府志》卷之七、即《永樂大典》卷五二O五」「貞女」目確有引明洪武《太原志》(不是引《太原縣誌》,明洪武《太原志》今己不存)記「武管嬰」事,原文是:「管嬰,在太原縣苜蓿里。武氏女,年十七歲,未嫁。前元至正年間,其父好文為兵卒所執,將殺之。女自土洞中奔出,往至父所,謂兵言:『而殺我父,請以女身代之。』眾以為然,遂釋其縛,其父逃去。女人言:『我今從汝,有金帛衣物埋於此。』眾隨所指掘,果得之,眾方爭取,遂投井而死。」元至正年間為公元1341至1368年,《永樂大典》纂修於明永樂元年至六年 (1403-1408), 兩者間隔在35年至57年。按理,如果「嘉節村」是「苜蓿里故地」,「嘉節村」村名由官府旌表武管嬰貞烈,「遂以村命名」而來,則《永樂大典》引明洪武《太原志》所記「武管嬰」事中該明確標明,但事實卻是未對這兩點有片言隻語。「《萬曆太原府志》卷之二十」「人物」目「孝女」條也記「元武管嬰」事,對這兩點也絲毫未涉及。同樣,明清四部《太原縣誌》中均無「嘉節村」「村址為古代太原縣苜蓿里故地」及以武管嬰事「官府旌表其貞烈」命名「嘉節村」的說法。刨根問底,「嘉節村」名「貞女說」無根無據無由。

(二)明嘉靖、天啟、清雍正《太原縣誌》均把武管嬰所投水井稱作「烈女井」,有「烈女井」條;明嘉靖、天啟、清雍正《太原縣誌》均在「貞烈」條記「元武管嬰」事;清雍正《太原縣誌》卷之十二「人物」目、清道光《太原縣誌》卷之十一「烈女」目記「元武管嬰」事。但均說「烈女井」在太原縣「縣北十里」,但嘉節村不在太原縣城北,而是在太原縣城東北。「縣北十里」,應在汾河西,而「嘉節村」在汾河東。「嘉節村」如是「苜蓿里故地」,則兩地應為同一地,怎麼兩個村地理方位能不相同呢?

(三)「嘉節」「苜蓿」分別是兩個村。明嘉靖、天啟《太原縣誌》「坊郭鄉鎮」目「在外五十都」條「苜蓿嘉節」上下緊連,同列其中。清雍正《太原縣誌》卷之五「城垣」目「鄉鎮四十六都」中分別有「嘉節」與「苜蓿」。足證「苜蓿」「嘉節」不是同一個村,而分別是兩個村。

(四)明天啟《太原縣誌》卷之一「水利」目有「苜蓿都渠」「苜蓿村東渠」在汾河西,而同時所記「嘉節都渠二道」卻在汾河東。

(五)清雍正《太原縣誌》卷之二「山川」目「河渠附」有「苜蓿西渠」「苜蓿東渠」在汾河西,而同時所記「嘉節渠」卻在汾河東。

(六)清道光《太原縣誌》卷之一「水利」目有「睦俗(舊志作苜蓿)西渠」「睦俗(舊志作苜蓿)東渠」在汾河西,而同時所記「嘉節渠」卻在汾河東。同時,在卷之三「田賦」目「鄉鎮四十六都」條中,「嘉節」「睦俗」並列。

(四)(五)(六)足證,「苜蓿里」與「嘉節村」分別是位於汾河西、汾河東的兩個村,「嘉節」村不是「苜蓿里故地」。

三、忠義氣節說。春秋時晉國大夫狐突,原籍在今太原古交,是重耳的外祖父,有子狐毛、狐偃。在晉懷公下詔命,逼迫狐突讓跟隨重耳漂泊至秦國的狐毛、狐偃回國效忠時,被狐突拒絕。狐突稱不能讓自己的兒子當貳臣。隨後,狐突被懷公處死。晉文公重耳即位后,不忘外祖父的功績,「哀其死,嘉其節」,建祠以祭。狐突為晉國獻身的忠義氣節千古留傳,被神化為民眾信仰的神靈。元明清時均鼓勵百姓對狐突的崇拜,各地紛紛修建或重修狐神廟。現在,太原及晉中各地農村,狐爺廟多有。《永樂太原府志》卷之五、即《永樂大典》卷五二〇三「祠廟」目就記太原縣有:「狐突廟,在平晉縣(明洪武八年、即公元1375年改為太原縣),金太和六年(應為泰和六年、即公元1206年)重建。」在明太原縣南,鄰縣清源縣則有始建於北宋宣和五年(1123)、重修於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明清兩代屢有修葺的聲名遠播的西馬峪村狐突廟。明嘉靖年時,俺答屢犯山西,燒殺搶掠。當時的巡撫都御史陳講行文修築太原縣22個堡寨,其一為「嘉節堡」,推測有提倡軍民面對外族侵掠,應當保持忠孝節義之義。這應是「嘉節」村名應有之義。這也許就是「嘉節」村名的來歷。明嘉靖《太原縣誌》卷之二「恩封」目「貞烈」條就有嘉靖二十年,俺答進犯太原縣,「姜氏」「梁氏」被虜,不屈就義的記載。

如「嘉節」村名在「嘉節堡」前就有,也並不排除「忠義氣節」說。「嘉節」村名究竟從何而來,給人們留下了更多的美好的遐想,但絕對不會是「加節」。「加節」,何義?無解!但正是它,丟棄了美義洋溢、歷史悠久、文化深厚、鄉情悠悠,該有特別故事的「嘉節」!

在山西省民政廳編《山西省行政區劃簡冊2008》中有「嘉節」,無「加節」。太原市民政局負責太原市街巷、村名等的命名與變更,但在太原市民政局、山西省地圖院編製,山西省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2012年1月1版)的《太原市街巷地名圖》中有「嘉節」,無「加節」。《太原市小店區志》中有「嘉節」,無「加節」。

2017年6月1日,由「嘉節社區編撰委員會編」的《嘉節村簡史》印發。由此可知,這裡的社區領導與眾多村民認可的是「嘉節」而非「加節」。這裡的小學外牆上有巨字標識「嘉節小學」,該校校長表達了應將「加節」正名為「嘉節」的急迫心情。

將「嘉節」誤為「加節」且發生在社區和學校公章上,一是丟棄了「嘉節」村的悠久歷史與文化,太遺憾了,並讓人笑話;二是與地名管理部門審定、即法定的並見諸於出版物的「嘉節」地名不合;三是與「嘉節」村領導、眾多村民及小學校師生對「嘉節」村名的共同認知相悖。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將「保護傳承文化遺產」列為「重點任務」之一,其中就要求「推進地名文化遺產保護」。要求「挖掘和保護鄉土文化資源」「提升鄉土文化內涵,形成良性鄉村文化生態,讓子孫後代記得住鄉愁」。用「加節」替代「嘉節」且以公章傳承,與史不合,與法不符,與理不通,誤導今人特別是誤導該村小學生。是讓子孫後代記住「加節」還是「嘉節」?正本清源,「加節社區」應當儘快正名為「嘉節社區」,「加節小學校」應當儘快正名為「嘉節小學校」。

此文請方家指正。

來源:太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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