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供熱單位停止供熱超過12小時 可申請退費

連續降溫,讓民意網上的供熱投訴有些「燙」手。以網友「大王」為代表的部分市民,捨棄投訴環節,直接諮詢:由於供暖企業故障導致停暖,用戶該如何拿到退費?。12月4日,記者從供熱辦了解到,大連市《供熱用熱條例》規定供熱單位中斷供熱超過12小時不足24小時的,按照停止供熱一天計算向用戶退費。

同時,供熱辦提醒用戶,故障期間注意收集相關證據。

那麼,申請退費的流程是什麼呢?記者歸結為兩步走——

第一步:測溫

用戶室溫不達標,可先向供熱單位申請測溫。如果出現供熱單位不給測溫或雙方針對測溫結果發生爭議、測溫不合格供熱單位不簽字、不留存測溫記錄單等情況,用戶可向區供熱辦反映並申請重新測溫,用戶也可以直接向市法定的計量技術檢測機構申請測溫。工作人員入戶檢測室溫需2人以上,並出示證件和測溫表檢定合格證書。測溫應在門窗關閉30分鐘以上情況下進行,測溫表須置放在房間中央,距地面1~1.5米處,測溫表的穩定讀數為實際有效溫度。要對檢測數據、測溫時間等做好記錄,雙方簽字確認,測溫登記表應一式二份,測溫工作人員和用戶各持一份,作為測溫和退費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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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退費

用戶只需拿著雙方簽字的退費單到所屬的供熱單位辦理退費即可,退費時間最晚到下個供熱期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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