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 | 衢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獎舉報辦法

為鼓勵廣大市民積极參与市區煙花爆竹禁燃管理工作,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根據《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和《衢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衢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規定,決定從即日起在市區開展有獎舉報違法違規燃放、違法銷售、違法儲存煙花爆竹的活動。

根據《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和《衢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衢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衢政發〔2018〕3 號)的相關規定,市區違法違規燃放、違法銷售、違法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採用微信、電話實名制舉報。舉報微信號:「浙江衢州公安」微信公眾號;舉報電話:110、12345

1、舉報人提交的舉報內容應系本人發現;

2、舉報人應提供違法違規燃放、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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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過微信舉報的,舉報人應將拍攝的照片或視頻截圖通過微信上傳至浙江衢州公安微信公眾號;

4、對多人舉報的同一違法行為,只獎勵第一舉報人(以舉報平台錄入時間為準),不重複獎勵;對兩人或兩人以上聯名舉報同一違法行為的,視為一次舉報,獎勵金由聯名舉報人平均分配;

5、不得提供虛假舉報信息,不得假借舉報之名進行報復、騙取獎勵、敲詐被舉報人;影響行政機關公正執法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相關責任。

1、舉報人通過電話舉報的,經確認為有效舉報的,每次獎勵人民幣50元。

2、舉報人拍攝下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照片,並通過微信上傳至浙江衢州公安微信公眾號的,經確認有效舉報的,每次獎勵人民幣100元。

3、舉報人通過電話或微信舉報在禁燃區域內違法銷售、違法儲存或在禁燃區域外無證銷售煙花爆竹的,經確認有效舉報的,每次獎勵人民幣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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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舉報后,工作人員將儘快聯繫舉報人,向舉報人核實舉報情況。經調查、核實屬有效舉報的, 3個工作日內通過支付寶發放舉報獎勵金。舉報受理單位對舉報人信息實行嚴格保密。

衢州市禁燃辦

2018年2月12日

關注「浙江衢州公安」(zjqzga)微信公眾號——點擊進入公眾號——選擇下方菜單欄「有獎舉報」——點擊進入舉報界面

進入界面以後,按照界面提示填寫詳細情況,我們後台會對您的信息實行嚴格保密。

填完信息之後,添加圖片附件,之後點擊「提交」即可。

接到舉報后,我們的工作人員將儘快與您聯繫核實舉報情況。經調查、核實屬有效舉報的, 3個工作日內通過支付寶發放舉報獎勵金。

運營人員: 唐駿 MX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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