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電動車還能上路嗎?

國家於2018年2月1日起實施新的電動車標準。標準為「40KG以上、時速20km/h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為輕便型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划入機動車範疇」。也即是說電動車時速不超過20km/h、重量40KG以下且有腳踏裝置,你不需要任何駕照也能正常上路,因為該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但只要劃分成輕便摩托車或者電動摩托車,就需要摩托車駕駛證,否則不準上路,違者罰款!

常見的三輪電動車,按照標準屬於機動車輛,它被列入摩托車管理範圍,必需持有D駕駛證(普通三輪摩托車的駕駛證)。如果是二輪電動車超標,必須持有E或F駕駛證(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輕便摩托車的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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