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守護」噪音擾民不應該

南陽新華派出所轄區新開了一家超市,用高音喇叭招攬顧客,影響了周圍居民的生活,居民投訴說其噪音擾民。接到投訴后,社區民警實地走訪,發現該超市門口處廣告音箱音量較大。民警立即聯繫超市負責人,告訴負責人音箱雜訊影響了居民生活,產品質量好,提高服務質量才是最好的宣傳。超市負責人十分配合工作,表示將音箱移入超市內,今後不再擾民。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還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運營人員: 唐駿 MX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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