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落款的小技巧

落款是指書法作品中除正文內容以外的書寫內容。落款包括:正文內容的出處、贈送對象、創作緣由、創作時間、作者姓名、字型大小等。

小技巧


關於書法落款

1.在落款時寫了錄××××,就不要再寫××××書。

2.落款的字不要超過正文主題的字。應比正文的字小且協調。

鄭思肖《跋葉鼎隸書金剛經冊》行草

3.印章不能比落款的字大。大幅大印章,小幅小印章。

4.如果正文的最後一行只有2-3個字,落款直接在下面寫,請不要轉行另起一行寫。

5.題款不能題在整個正文的上面。

王安石《過從帖》 行書

6.蓋印章要慎重,不要蓋得又多又雜,喧賓奪主。

7.接正文落款的兩排小字左邊不要超過正文的寬度。

8.落款中的年、月,公曆農曆不能混寫。題款時如落書寫地點,用雅稱而不用俗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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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李白仙詩卷》 局部

9.橫幅或斗方正文在上的,其下面的落款寬度不要超過上面正文的寬度。

10.已經落款蓋印,款后不可再署上款贈人,再署就失敬。

11.上款有人名的,上款上端不可蓋閑章,壓在人名頭上。一來失禮,二來破壞畫面。

米芾《韓馬帖》 行書

12.書法四聯首幅,右上可蓋小印章。其餘不可蓋,如統統蓋上,行氣就破壞了。

13.如果書寫對聯,須將上款寫在上聯,下款落在下聯;如果是龍門對,上款在右邊,下款在左邊。

14.落款的字體,一般是隸不用篆,楷不用隸,行草不用楷書。落款。一般是「文古款今」「文正款活」。

呂潛《行書自作七絕詩軸》行書

15.對於橫幅作品,一般只落下款而不落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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