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寫我名字又怎麼了,你還怕我嗎?」「我怕」

李強26歲,到現在還沒有結婚,原因是家裡條件不好,母親在李強12歲時就離世了,李強那時還上初中,父親在外打工掙錢供李強上學,不幸的是李強上高一的時候,父親在外打工被機器壓了腿,從此沒有了工作能力,廠里除一次性賠了十六萬就把父親帶回了老家,由奶奶照顧。生活來源沒有了。家裡的錢花一個少一個。家裡靠地能收入多少,再說奶奶年齡也大了,有時生病生秧的還得看病。沒有辦法,李強出去打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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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李強出去打工,家裡是不願意的,李強當年年少氣盛,說要出去打工掙錢就要出去,誰說都沒用,其實李強心裡知道,靠父親這點賠償錢,就是考上大學這錢也花光了。那是父親的命錢,不能亂花,自己有身體,能掙錢,到外面找工掙錢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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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在同鄉的安排下來到外地一家工廠里打工,雖然掙的不多,當時每月工資就二三千元,李強每月發工資都留點生活費,剩下的就打給父親卡里,也經常打電話給父親說不要挂念這裡工廠有食堂花不了多少,叫父親好好在家修養,李強深知自己的條件,也沒有在工廠像其他人一樣談個戀愛,上個網吧。下班就看看書,想學個技術。後來學了水電,回到老家的縣城在工地干起了水電,一個月又多掙點,能達到五六千元的樣子。這樣空閑時也能回家照顧一下父親和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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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在家裡認為也是該結婚的年齡了,李強結婚也想過,只是看著周邊人家結婚花的錢很多,什麼彩禮什麼幾金的,讓李強也很自卑。但李強是這樣的想,家裡可不這樣認為,奶奶經常託人給李強介紹對象,也見了幾個,但都沒成,一是人家嫌棄李強家裡條件差,再說父親也是個病秧子。都是累贅。連談都沒談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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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過年,李強又見一個女孩,這是本家一個叔介紹的,人家也知道李強家的事,人家也願意。這讓李強家人很高興。李強也沒有什麼意見,總之能找個女人對李強來說也不容易,所以也不挑剔。那女孩有點胖,也24歲了,說實話像這個年齡在老家沒結婚也不多了。兩個就談了一段時間,李強有時感覺這女孩脾氣不好,但總是遷就她,心想能結婚就行了,結婚也有個人能照顧自己的父親和奶奶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人家女方就一個要求,要有新房,還得要求在縣城買房。這條件一出,父親臉色為難了。這幾年家裡也存點錢,加上父親賠償的錢付個首付也沒有問題,但女方還要求這房子必須寫女孩的名字。意思是李強這個家景,以後結婚女方有保障些,而且只要寫女孩的名,彩禮可以少要一些,這件事讓李強一家很為難。李強就想和女孩再交流一下,但女方家說如果這事談不成,也不要談結婚了。沒有辦法,這事就一直隔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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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強想了很多,這還沒有結婚,女方就這樣刁難自己,更不要說以後指望著照顧自己的父親和奶奶了。於是就給了女孩打了最後一次電話,那女孩說了一句:「買房子寫我的名字又怎麼了,你還怕我嗎?「李強聽了回了一句」我怕,我怕的不止這些,我們算了吧,分手吧。」女孩也沒有回話就掛了。李強說完這話並沒有後悔,心想就是以後不結婚也不能找這樣的女方。你認為李強做的對嗎?

關於婚前房子寫女方名,你又有怎麼樣的看法呢?請在評論下方說下,大家計論一下。

(本文來源網友傾述,原創不易,轉載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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