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城陽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改革實施辦法

青島市城陽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改革實施辦法(2017年修訂)

2017-11-30 城陽教育

為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山東省教育廳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和《青島市教育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接受中小學教育管理辦法》,本著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招生依據及原則

(一)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省、市義務教育入學有關規定,實施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二)錄取原則

實施積分制入學辦法,根據適齡兒童戶籍、家庭住房、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父母在我區務工和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分批次按積分錄取,學校招生計劃滿額后,不再接收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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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錄取辦法

(一)城區局屬學校招生錄取辦法

城區局屬學校包括:區實驗中學、區實驗二中、區實驗小學、區實驗二小、區實驗三小、區國城小學。

1.實行划片招生、分批次報名和積分制錄取

(1)招生範圍

城區局屬學校主要招收相關社區戶籍適齡兒童及城區範圍內符合「兩所非社區、兩證齊全」條件(具體說明見附件1)的適齡兒童;如有空餘學位再招收招生範圍內其他符合條件的生源。享受政府相關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按市、區有關規定辦理。

區實驗中學招生範圍為古廟頭、董村、東果園、百埠庄社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及正陽路以北城區區域符合「兩所非社區、兩證齊全」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如有空餘學位再按批次招收招生範圍內其他符合條件的生源。

區實驗二中招生範圍為南疃社區、楊埠寨社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及正陽路以南城區區域符合「兩所非社區、兩證齊全」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如有空餘學位再按批次招收招生範圍內其他符合條件的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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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實驗小學招生範圍為城陽村、東果園、寺西、小寨子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長城路以西、正陽路以南城區區域和正陽路以北、虹子河以南、華城路以西城區區域符合「兩所非社區、兩證齊全」條件的適齡兒童;如有空餘學位再按批次招收招生範圍內其他符合條件的生源。

區實驗二小招生範圍為正陽路以北、虹子河以南、華城路以東、青新高速以西符合「兩所非社區、兩證齊全」條件的適齡兒童;如有空餘學位再按批次招收招生範圍內其他符合條件的生源。

區實驗三小招生範圍為小北曲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及長城路以東、正陽路以南城區區域符合「兩所非社區、兩證齊全」條件的適齡兒童;如有空餘學位再按批次招收招生範圍內其他符合條件的生源。

區國城小學招生範圍為百埠庄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青新高速以西、虹子河以北和青新高速以東、正陽路以北城區區域符合「兩所非社區、兩證齊全」條件的適齡兒童;如有空餘學位再按批次招收招生範圍內其他符合條件的生源。

(2)分批次報名、積分制錄取

城區局屬學校分4批次報名,各批次報名、錄取辦法如下:

第一批:招收招生範圍內相關社區戶籍適齡兒童及符合「兩所非社區、兩證齊全」條件的適齡兒童。

報名超出招生計劃時,首先錄取對應社區戶籍適齡兒童;其次錄取招生範圍內符合「兩所非社區、兩證齊全」條件的適齡兒童,以適齡兒童戶籍登記為「兩所非社區」時間和私有產權住房購買時間之和作為積分,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

第二批:招收招生範圍內符合「兩所非社區」戶籍條件的適齡兒童。

報名超出招生計劃時,以適齡兒童戶籍登記為「兩所非社區」的時間作為積分,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首先錄取有網簽購房合同(需提供私有產權住房購房合同及發票)的「兩所非社區」適齡兒童,其次錄取其他「兩所非社區」適齡兒童。

第三批:招收招生範圍內有私有產權住房的城陽區其他戶籍適齡兒童(城陽區其他戶籍是指「兩所非社區」之外的區內戶籍,房屋產權所有人為適齡兒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產權比例佔50%以上)。

報名超出招生計劃時,首先錄取有私有產權住房房產證的適齡兒童,以私有產權住房購買時間作為積分;其次錄取有網簽購房合同(需提供私有產權住房購房合同及發票)的適齡兒童,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作為積分。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

第四批:招收招生範圍內有私有產權住房的非城陽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房屋產權所有人為適齡兒童本人、父母之一,且產權比例佔50%以上)。

報名超出招生計劃時,首先錄取有私有產權住房房產證的適齡兒童,以私有產權住房購買時間作為積分;其次錄取有網簽購房合同(需提供私有產權住房購房合同及發票)的適齡兒童,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作為積分。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


2.招生責任共擔機制

實施局屬學校招生責任共擔機制,區實驗中學與區實驗二中為1個招生責任共同體,區實驗小學、區實驗二小、區實驗三小、區國城小學為1個招生責任共同體,責任共同體內學校共同承擔招生責任。共同體內學校有各自招生範圍,學校同批次招生時優先招收本校招生範圍內生源,剩餘學位向共同體內其他學校同批次不能接收的生源開放。

城區局屬學校按批次錄取至學校招生計劃滿額,未被錄取的新生可以選擇同批次有空餘學位的招生責任共同體學校或就近選擇城區其他學校進行報名。

(二)其他局屬學校招生錄取辦法

北師大城陽附屬學校招生範圍為卓越蔚藍群島小區業主適齡子女。

天泰城學校招生範圍為天泰城小區業主適齡子女。

白沙灣學校招生範圍為白沙灣保障性住房小區業主適齡子女。

(三)街道學校招生錄取辦法

街道學校分3批次報名,各批次報名、錄取辦法如下:

第一批:招收服務社區戶籍和本街道城陽區非社區戶籍的適齡兒童。首先錄取服務社區戶籍適齡兒童,其次錄取本街道城陽區非社區戶籍適齡兒童。

第二批:招收周邊有私有產權住房的非本街道戶籍的適齡兒童。

報名超出招生計劃時,首先錄取城陽區內非本街道戶籍適齡兒童(房屋產權所有人為適齡兒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產權比例佔50%以上),其次錄取非城陽區戶籍適齡兒童(房屋產權所有人為適齡兒童本人、父母之一,且產權比例佔50%以上)。錄取原則為先錄取有私有產權住房房產證的適齡兒童,以私有產權住房購買時間作為積分;再錄取有網簽購房合同(需提供私有產權住房購房合同及發票)的適齡兒童,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作為積分。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

第三批:招收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適齡子女,以其父母之一在我區務工時間與繳納社保時間之和作為積分,按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

街道學校具體招生錄取辦法請參見各街道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文件。

本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青島市城陽區教育體育局。


附件:

1.關於對城陽區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報名有關條件的說明

2.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報名條件及材料

附件1

關於對城陽區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報名有關條件的說明

一、「兩所非社區、兩證齊全」

1.「兩所非社區」是指適齡兒童戶籍屬於城陽派出所或正陽路派出所非社區戶籍。

2.「兩證齊全」。「兩證」是指戶口簿(落戶時間截止到報名入學當年5月31日)和房產證。

「齊全」是指適齡兒童戶籍屬於「兩所非社區」,其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學校招生範圍內有私有產權住房,產權比例佔50%以上。

二、城陽區戶籍

本辦法所指城陽區戶籍是指戶籍屬城陽派出所、正陽路派出所、流亭派出所、夏庄派出所、惜福鎮派出所、棘洪灘派出所和上馬派出所,不含青島紅島經濟區(原紅島邊防派出所、河套派出所)戶籍。

三、城區局屬學校招收「兩所非社區」適齡兒童戶籍時間的計算辦法

1.適齡兒童從出生申報戶籍到入學報名時一直屬於「兩所非社區」戶籍的,小學入學時統一計7年,初中入學時統一計13年;

2.適齡兒童為後遷入「兩所非社區」戶籍的,按最後一次遷入登記為「兩所非社區」時間計算,具體到日。

四、私有產權住房購買時間的計算辦法

私有產權住房是指適齡兒童辦理報名入學時所提供的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學校招生範圍內的私有產權性質的住宅房屋,不包含公寓、辦公用房、商業用房、集體產權等性質的房屋,不屬於私有產權住宅性質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不予以認可。已辦理房產證的新建住房購買時間以購房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二手房的以房產證所標註的登記時間為準,具體到日,有效時間截止入學當年5月31日。小學、初中報名入學私有產權住房購買時間上限分別為7年、13年。

附件2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報名條件及材料

一、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入學報名條件

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在我區入學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父母至少一方與我區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在我區務工一年以上,且在我區按月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截止時間為報名入學當年8月31日;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區公安部門核發的居住證,並在居住地有穩定的住所(有私有產權住房或辦理正式租住手續的住所);

3.符合我市規定的入學年齡。

二、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申請入學應提供的報名材料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區的網簽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和社保卡(無需提供參保證明,報名時提供社保卡或參保一方身份證號,由學校集中與社保部門對接核對參保繳費信息)。

2.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區的居住證。

3.父母一方在我區的房產證(包括不動產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證明。

4.學生戶口簿及家長身份證。

有私有產權住房的,可不提供父母在我區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以及在我區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無私有產權住房的,以上四類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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