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實訓】「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的含義和適用範圍

「權責發生制」是按照權利和責任是否轉移或發生來確認收入和費用歸屬期間的制度。

權責發生制也被稱作應收應付制。為了真實、公允地反映特定會計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規定,企業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中應當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

權責發生制基礎要求,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無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計入利潤表;凡是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基礎,屬於財務會計的基礎問題,它貫穿於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全過程,在企業會計核算中發揮了統御作用。

「收付實現制」是以實際收到或者支付款項為依據,進而確認收入和費用歸屬期間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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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付實現制又稱現收現付制。例如,某個事業單位7月份從事某項事業活動,8月份該活動完成,當年11月份實際收取與該項活動相關的款項。按照收付實現制的要求,該單位應當於當年11月份確認事業收入。

收付實現制是與權責發生制相對應的一種會計基礎。目前,我國的行政單位會計採用收付實現製作為會計核算的基礎,事業單位會計除了經營業務可以採用權責發生制外,其他業務也採用收付實現製作為會計核算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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