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出嫁后也有權繼承遺產?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法定繼承順序中,配偶、子女、父母都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其中並未提到「出嫁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在現實生活中,受到幾千年封建思想依然影響,在某些地方,特別是農村,還存在著嚴重的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農村有句話叫做「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很多人認為出嫁的女兒不能繼承父母遺產,但這並無任何法律依據。

繼承權男女平等

在被繼承人生前為訂立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分割遺產。

我國《繼承法》第九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這就是說,子女對父母的遺產享有平等的繼承權。

當然女兒出嫁后不主張繼承權也是可以的,這是對自己權利的放棄,但這並不等於她沒有繼承權。

處理已出嫁的女兒的繼承權時應注意

1、根據權利與義務相一致。出嫁的女兒對父母的同樣有繼承的權利,同樣,女兒對父母也有贍養的義務,不會因為出嫁讓贍養義務。所以在遺產分割時,應當考慮到女兒對父母所盡的義務的多少,如果義務盡得少,分割份額也會相對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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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被繼承人已經去世多年,遺產分割已經完畢后,出嫁的女兒再來主張遺產分割權利的,應適用《繼承法》以及《民法通則》中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如果過了訴訟時效,女兒分割遺產地額主張將無效。

3、在我國婚嫁習俗中有陪嫁和嫁妝的說法,需要注意的是,陪嫁和嫁妝並不能沖抵父母遺產的繼承份額,這部分財產是屬於父母對女兒的贈與,不在被分割遺產範圍內。

運營人員: 周卉 MZ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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