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飛機的新規定,別說我沒告訴你

2017年1月1日起,民航業新規正式施行!小編在這刻提醒您了,好多新規定您可一定要注意,別一不小心就被罰了款!

違規行為立即移交公安機關

2016年10月28日《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中提出14種違規情形應報告公安機關,其中:違法進入機場控制區的;堵塞安檢口、登機口的;沖闖機坪、滑行道、跑道的;攔截、強登、強佔航空器的;破壞機上設施設備的;對民航安檢工作現場及民航安檢工作進行拍照、攝像,經民航安檢機構警示拒不改正的等等行為,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受天氣、突發事件等因素飛機延誤,食宿旅客自理

自2017年1月1日起,受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旅客個人因素原因,造成航班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協助安排旅客食宿,費用旅客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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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一下三種情況,航空公司負責安排旅客食宿:

  1. 由於機務維修、航班調配、機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

  2. 在經停地延誤或者取消;

  3. 航班發生備降。

機上等待不能超過3小時

《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如遇延誤發生,航空公司應每30分鐘向旅客通告延誤原因、預計時間等航班動態。機上等待超過2小時,應為旅客提供飲用水和食品;機上等待超過3小時的且無明確起飛時間的,航空公司在確保航空安全的前提下,安排旅客下機等待。(www.caacca.org.cn)可申請確認航班延誤或取消原因

攜帶貴重物品及殘疾旅客不用再公開場所安檢

2017年1月1日起,如有旅客攜帶貴重物品、旅客植入心臟起搏器或身患殘疾等情況,旅客本人可要求在非公開場所安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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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電寶必須隨身攜帶,且不能超過160WH

充電寶、鋰電池必須隨身攜帶,不能作為託運行李。旅客可適量攜帶額定能量小於100WH且標識清晰的鋰電池;額定能量大於100WH小於160WH時,必須經航空公司批准,且最多每人攜帶兩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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