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三聖表法:文殊菩薩+普賢菩薩=毗盧遮那佛
作者:圓明
1 | 文殊菩薩 | 普賢菩薩 | 毗盧遮那佛 |
2 | 般若空性 | 般若空 | |
3 | 般若 | 般那 | |
4 | 普拉那 | 普拉納 | |
5 | 佛寶 | 法寶 | 合一以後的佛是僧寶。 |
6 | 般若門(智慧門) | 法界門(禪定,三昧,總持) | 覺性門(覺知門、覺性) |
7 | 三合一的一即一切 | 普賢的一佛乘則是二合一的一即一切 | 是一即一的一即一切 |
8 | 表智,乃七佛之師,一切智慧之師。 | 象徵智慧的實行。 | |
9 | 住善住樓閣。 | 住吉祥雲室。 | |
10 | 非心非佛 | 即心即佛 | |
11 | 只破不立 | 破立雙舉 | |
12 | 法身既不在菩提樹下也不在宮殿樓閣里 | 法身既在菩薩樹下,又在宮殿樓閣里 | 同時存在 |
13 | 文殊為庶男;智信之德。 | 以普賢為長子,體性之德。 | 「本體為主,軌則為輔」。 |
14 | 文殊師利則為信、解、智;故文殊為庶男表《華嚴》以智慧、以信、解為依據。「文殊菩薩」則為深信、為正解、為妙智,屬不偏不倚的法界軌則。 | 普賢乃代表法界本身的理、體、行;故普賢為長子表以行願力行、法界寂然之本為主。「普賢菩薩」為體寂、為理實、為行願,屬生生不息的法界實相。 | |
15 | 智觀。 | 理寂。 | |
16 | 表「信、解、智」。表能證的大智慧。文殊的能信、能起、能證,則指圓觀的圓信、圓覺、圓智,這是宏觀而完整的部份。 | 表「理、行、體」,指「法界的存在」、「存在的呈現」,跟「法界的理體」三部份。表所證的法界體性,存在中本然現象的整體性、圓融性、統一性與和諧性。 | 當普賢融入文殊時或當文殊融入普賢時,就是毘盧遮那佛—自性佛果海 |
17 | 表能信之心是文殊的「信」;依於「信」而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諸佛的老師。 | 表所信之法界,即在纏如來藏。所信的法界,是普賢的「理」。「體」就是如來藏。普賢菩薩的體性,遍布整個虛空法界,無所不在。 | 信可始生,理唯極見,故文殊居初,普賢居后。 |
18 | 表能起之解,通解事理,窮方便故。 | 表所起萬行,上下諸經皆言普賢行故。 | |
19 | 能起是指「了解力」 | 所起指的是「存在的呈現」。 | |
20 | 以文殊師利為本尊,即奉行文殊之智慧並以此為導引,用以契證普賢菩薩的法界體性為終極目標。 | 以文殊師利之智慧為導引,作為行門之指針,而以普賢菩薩為本尊,用以恢復或契入法界體性。 | 合者為毗盧遮那。 |
21 | 「能」。講能力,感受的能力,是智慧、般若空性,感受生命存在的能力。法身成就。證空性的第一個得一切智,般若智的成就。 | 「所」。講存在。法界成就。法身也同時成就,叫妙覺佛。佛從無形到有形的一個最初的形象,原始佛,法界的第一尊佛。 | 能所合一,文殊普賢合一,形而上的本尊。 |
22 | 能信指「信心」。 | 所信指「法界之存在」。 | |
23 | 能起指「了解力」。 | 所起為「存在的呈顯」。 | |
24 | 能證乃「大智」。「根本智」三個條件:深信因果、明了因緣法、通達空性。 | 所證乃「法界理體」。 | |
25 | 文殊之智慧(含思想體系的建立、理論系統、邏輯分析用依據等建樹)則展現在中國祖師的立論當中。 | 普賢之體由經文之顯殆無疑義; | |
26 | 文殊所代表的是屬於「能證之教」或「能成之道」。 | 普賢所代表的是 「所證之境」或「所成之果」。 | 毗盧遮那屬清凈法身,「言語道斷」 |
27 | 若約文殊言,則在「教法」之上,指「覺悟的訓練方法」。即是《華嚴經》中六位修證之「行布不礙圓融,圓融不礙行布」觀。 | 約普賢言,在陳述行者「目前的境界」、「心性成熟的程度」,及提斯「行道的進境」,乃至究竟的「一真法界」,及其爾後「廣行施化」的境界。 | 二者合一即是毗盧遮那佛,合此三者即是「華嚴三聖」。 |
29 | 文殊菩薩:亦即理論中的「動態內聚的穩定的流程」。 | 普賢菩薩:即此理論中的「靜態內斂的穩定體性」。 | 毗盧遮那佛即「穩定均衡的內斂理論」。 |
30 | 信戒自在、游於十方,所作悉皆隨願而成; | 願願不離普賢之德謂之願心。 | |
31 | 舉手投足皆文殊心,文殊心故,心無濁亂是曰清凈。凈行者,乃以凈智妙慧導皈普賢無盡行願。 | 見聞覺知皆普賢行。普賢行故,是佛往修,諸佛菩薩同所行也。 | 凈行者行行皆不離文殊、普賢及成世諸佛。 |
32 | 文殊師利的絕等智慧也自然涵攝了慈悲喜舍的普賢行願。 | 普賢行願中自然涵攝了文殊師利的絕等智慧 | |
33 | 文殊師利則表示能引發對「法界存在的本然狀態,產生真正信心」的了解性 | 普賢菩薩表示法界的一切狀態或現象。一切的本然狀態為「普賢行」。 | |
34 | 它能整體、宏觀且通盤地了解到事相變化的來龍去脈,以及引起事相變化的主導原則、理路。 | 普賢行指事實的存在。。對於一切境界,完全忠實、百分百接受。 | |
35 | 表能起之解,通解事理,窮方便故。屬於「普賢行願力」中的「自證智力」的部份。 | 「所起之行」則有「境緣法力」的情形,它是蘊含寶藏、充滿活力、光芒四射的狀態,稱為「正法眼藏」「無盡藏」等。 | |
36 | 智門。文殊表能證大智,本所事佛,名不動智故。「不動智佛」指「根本智覺」或「遍滿一切法界的圓融智慧」 | 理門。普賢表所證法界,即出纏如來藏。普賢表示所證得的法界理體,就是光明慧開的如來藏,亦即善財童子所證入得法界體性。 | 「根本智」本身卻是如如不動的。 |
37 | 文殊是指圓觀之圓信、圓解、圓智; | 普賢則是指存在之中本然現象的整體性、圓融性、統一性與和諧性。 | 「不動智佛」心性,能隨緣任運而起種種分別作用,然其本智無所動。 |
38 | 智慧開展為權用的「方便智」與實際的「真實智」。 | 理體展開為「體性」與「智用」; | 「用文殊的兩種智慧來證入普賢的體性與力用。」 |
39 | 「正觀」來說,智的力用本身就是慧觀的現象。 | 「正定」所呈顯的法界理體之本然現象,原本就是寂靜,不受任何的意識干擾; | |
40 | 文殊的宏觀智慧則在於展現無邊的本體「妙用」。 | 普賢理體的本然現象就是法界的「本體」。 | 有宏觀的大智后,才能證入法界存在的本然現象。 |
41 | 文殊所表之能證大智,由能信、能起、到能證,具言「信心」、「了解力」與「大智」的妙用,則是「諸法相即自在門」的實例。 | 普賢所表之法界體、行、理,由「在纏如來藏」展開,到「出纏如來藏」,正是「秘密隱顯俱成門」的實例。 | 能跟所的對立是全體的,是全體中的能所對立。 |
42 | 要因於信,方知法界; | 信不信理,信即為邪。 | 能所不二。 |
43 | 要藉於解,方能起行; | 稱解起行,行不異解。 | 解行不二。 |
44 | 以智是理用, | 體理成智,還照於理; | 理智不二。 |
45 | 寂而常照名「觀」。「觀」完全合乎法界體寂的狀態。 | 法界寂體名「止」,「止」是本體的存在 | 定慧不二。 |
46 | 即體之用曰「智」, | 即用之體曰「理」, | 體用無二。 |
47 | 文殊菩薩,般若經典,講空性,空宗經典。 | 普賢菩薩,講法界存在部分,從妙有講,叫性宗經典。 | |
48 | 通常用破。發展到後來破立雙舉。 | 通常用立。也破立雙舉,理事無礙,後來部分講事事無礙,只立不破。 | |
49 | 文殊是「方廣」,理上之智為業用。相大、用大指理上所發揮的智慧,為法界中無邊業相的妙用故。 | 普賢是「大」,所證理體無不包。體大指所證得理體窮盡法界,無有一法不包故。 | 大方廣 |
50 | 文殊、普賢二俱「華嚴」。信智解行皆是因華,用嚴本寂體。 | 「大方廣」通是普賢,理含體用,通為所證。 | 舍那是「佛」,通圓諸因,證上體用。 |
51 | 「善用其心」原則。 | 「十大願王」原則。 | |
52 | 語根語業修法 | 身根身業修法 | 意根意業修法 |
Advertisements
~願超越一切的覺悟與你同在~
圓明於2016、4、21
【「國球解碼」:解碼國學圓球,探索生命奧秘,幸福無礙生活。
如果喜歡,誠邀訂閱、轉發、評論、收藏、打賞,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