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各鎮「殺豬大佬」齊齊開會,還按上手指模簽了承諾書?

為了進一步加強動物屠宰檢疫工作,規範屠宰經營活動,1月31日上午,區農業局組織各鎮場的動物檢疫人員和屠宰場負責人共50人,召開了2018年屠宰檢疫工作會議。

會上,來自清新區8個鎮13個生豬定點屠宰場的負責人共同在《關於規範生豬屠宰檢疫工作告知書》《規範生豬屠宰經營承諾書》《清遠市清新區生豬定點屠宰場(廠)規範屠宰經營目標責任書》上簽名承諾。

成強興是太平鎮生豬定點屠宰場的負責人,他介紹,這個屠宰場約有4000平方米,每天屠宰生豬80頭以上,供應到太平鎮的各個市場。這次的簽字承諾,讓他對屠宰規範有了更加詳細的認識。

  • 太平鎮生豬定點屠宰場 負責人 成強興

「 生豬的標識,產地檢疫證明,瘦肉精檢測,符合三個條件才能進入生豬屠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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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來自清新區8個鎮獸醫站的動物檢疫工作人員也簽署了《清遠市清新區動物防疫責任書》。

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禾雲鎮分所所長鄧富強表示,他們會安排專業檢疫人員,在規定的日期去到定點屠宰場對牲畜進場、屠宰、出場等環節進行檢疫,而這樣的簽名承諾能讓他們更加落實工作責任。

  • 區動物衛生監督所禾雲鎮分所所長 鄧富強

「生豬進場健不健康,出場的時候有沒有按照規程來做,如果各方面都合格的話,我們就會出具產品合格證明,以及蓋合格印章。大家更加重視這份工作,保證肉食品安全上市,人民吃上放心肉。」

根據《規範生豬屠宰活動告知書》的內容,部分生豬屠宰規定如下:

1.生豬在定點屠宰廠(場)屠宰前,應當查驗生豬產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檢疫證明、禽畜標識和生豬無違禁藥物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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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嚴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對生豬或者生豬產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嚴禁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的生豬、嚴禁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產品出場廠(場)進入市場;

3.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應當建立嚴格的肉品品質檢驗管理制度;

4.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應當建立質量追溯制度;

5.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應當建立信息報送制度;

6.對無視法律法規、管理部門告誡或行政處罰繼續私宰生豬,加工、銷售病死或有害豬肉產品等違法行為,將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見習記者:李翀 黃偉業

編輯:張媛媛

運營人員: 周卉 MZ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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