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慌不要慌!物業消防應急預案!

無論何時,一旦發現有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立即向消防監控室報警(注意:當現場異味為液化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報警,應該脫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后再報警,以防電火花引爆易燃氣體),請其派人查明真相,並做好應急準備。

1.目擊報警

1.1 小區任何區域一旦著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 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后報警。

1.3 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採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監控室報警。

1.4 關閉火情現場附近之門窗以阻止火勢蔓延,並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1.5 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著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1.7 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 帶電物品著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2.消防監控室報警

2.1 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控設備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趕赴現場確認,並通知消防專管員。

2.2 火情確認后立即通報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2.3 立即將火情通報物業總經理或值班領導以及工程部負責人。

2.4 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確認。如有業主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告訴業主:「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採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 ,同時提請業主關好門窗。

2.5 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並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 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小區內分區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派保安員或管理員逐單元上門通報,通報順序為: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起火層上面2層起火層下面1層。

2.7 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3.報警要求

3.1 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起火地點; 起火部位; 燃燒物品; 燃燒範圍 報警人姓名; 報警人電話。

3.2 向「119」報警應講清:小區名稱; . 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誌物);火災發生部位;. 燃燒物品; 火勢狀況; 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 報警人姓名;報警人電話;

4.成立臨時指揮部

4.1 物業現場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接到火警報告后,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並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 臨時指揮部由物業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消防專管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物業總經理任臨時總指揮。物業總經理尚未到場時,由保安部經理或值班經理代任總指揮。

4.3 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並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啟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專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它電梯和中央空調運行。

4.3.8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採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打開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並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火災撲滅后,組織各部門員工進行善後工作。

5. 人員疏散和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搶救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火災發生后,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 火災發生后,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為業主和訪客指明疏散方向,並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引導、護送業主和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盡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快速離開。

5.2 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 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並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和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通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並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 疏散順序為: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後起火層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 在火場上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後送醫院救治。

6. 警戒

6.1 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后,應迅速成立警戒組,布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6.2 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 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貴重物資。

6.4 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 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6 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 善後工作

7.1 火災撲滅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后,工程部,消防監控室應迅速將小區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 保安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滅火指揮部及現場總負責人。

7.4 綜合管理部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用戶進行慰問,並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切實幫助。

7.5 清潔綠化部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 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7.7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繫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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