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藤博文給李鴻章埋了坑其還茫然不知,甲午戰爭爆發早決於20年前

伊藤博文佔盡便宜,李鴻章吃虧還渾然不覺。按照第三條之規定,清國要派兵朝鮮,需知照日本;日本知照清國,也有權利出兵。清國因是朝鮮的宗主才有權利出兵,日本享有同等權利,該算朝鮮的什麼人呢?這條規定動搖了大清國的宗主權,更埋下遠患。大清國之所以失琉球,就是由於琉球一身二許讓日本有了做手腳的餘地。現在,朝鮮的處境較之何異?

日、朝曾簽《江華條約》,確認朝鮮為自主之國,其用意在於聲明朝鮮非清國屬國。這是別人挖坑埋大清國。《天津條約》承認日本之於朝鮮有與大清國對等的派兵權,這是大清國挖坑埋自己。李鴻章自鳴得意地說,條約可保朝鮮二十年無事。他以為所有的問題在天津都已一併化解,以後盡可安享太平之福了。事實給了他一記響亮的耳光:不足十年之後的甲午戰爭,日本出兵朝鮮,《天津條約》第三條正是其法理依據之一。在這場戰爭中,日本徹底打敗了大清國,一躍成為亞洲的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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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同日,李鴻章兌現諾言附照會給伊藤博文,表示駐朝清軍未能小心將事,他要行文戒飭。對日方訴清軍搶掠傷害日本僑民之事,他說因無確證, 將派員調查,一經查證,必依法嚴辦。

伊藤博文帶著《天津條約》,再拿去這樣的照會,可以凱旋了——既能向日本人民交代,也可讓全世界人民看!從壬午到甲申,大清國兩次在軍事上 抑制了日本,但兩次事後的外交抗衡中,日本都做了贏家。

李鴻章以為糊弄走了伊藤博文,這是他的顢頇。當然,他也有精明之處,在致函總理衙門時,如下幾句話不無見地:「大約十年內外,日本富強必有可觀。此中土之遠患,而非目前之近憂,尚祈當軸諸公及早留意是幸。」李鴻章高看日本,日本卻還之以輕蔑,伊藤博文回國后說,大清國剛和法國打完仗,似乎要奮發有為了,可是「一二年後則因循苟安,誠如西方人所說,中國又睡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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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風雲變幻,大清國需要針對朝鮮的幹才。當別人都抱怨袁世凱惹是生非的時候,李鴻章卻說袁世凱:「兩次帶兵救護韓王,屢立戰功,該君臣士民深為敬佩。」他拿袁世凱向清廷薦賢。這是袁世凱人生的轉折點。此前,他是吳長慶的私人幕客,不人清廷官僚序列,李鴻章點鐵成金讓他做了四品官,有 了名分:大清國駐朝鮮通商事宜。

李鴻章待袁世凱恩同再造,清廷對朝鮮又出昏著兒:念大院君親清事大,想放他回去,起些好作用。袁世凱有良心該感念李鴻章的知遇之恩,大院君 念大清國什麼恩呢?就為抓他放他一擒一縱嗎?「壬午兵變」時,他被疑為幕後推手,清廷把他抓回來軟禁在保定。本來大院君回國無望,偏又峰迴路 轉,慈禧太后要放他回去穩定朝鮮。大院君最親清的時候被清國抓捕,經過四年軟禁虎要歸山。一來此大院君已非彼大院君,二來難說閔妃不做疆夢。 老公公與兒媳婦誰將成為大清國的死黨呢?在後來的在甲午戰爭中,大院君終為日本所用。

1885年,於大清國不平凡,於日本更有意義——不光簽下了《天津條 約》,還出了篇名作《脫亞論》。

文章發表於3月16日的《時事新報》,作者叫福澤諭吉。他指出日本雖在亞洲,卻已脫離亞洲之痼陋而神通西洋文明,國中早有脫亞人歐之民意。 不幸的是,日本有清國和朝鮮兩個近鄰,對現代文明熟視無睹。西洋文明人誤把三國視為一丘之貉,這種誤解成為日本外交上的障礙。文章也指認過去的日本是壞蛋,「脫亞」包括自我解脫臭毛病,該知恥而後勇,不可與清國、朝鮮為伍,應與西洋文明共進退。不必因為是鄰國就客氣,要以西洋方式對其 進行處理……

本來,日本就想把和歐洲列強簽不平等條約的損失,從左鄰右捨身上找回來,現在,理論基礎更夯實了。文章不長,卻在日本家喻戶曉,成為名篇,至今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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