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中合法的利息範圍是多少?

一直以來,民間借貸都屬於糾紛高發區。這主要是因為現在民間借貸的需求量比較大,基本已經融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加上相關的監管還不完善,所以民間借貸糾紛案頻發。而其中借款人和出借人產生糾紛的爭議點之一就是利息。那麼,民間借貸中合法的利息範圍究竟是多少呢?利息約定在多少以內才能得到法律保護?

案例:

2013年9月,小鄭向朋友小陳借款100萬元,雙方當時簽了借條,並在上面約定借款期限為1年,月息2.5%,每個月償還當月利息,到期后一次性償還本金。

借款后的前10個月,小鄭都能正常償還利息,但是之後2個月就沒有償還利息,並且在債務到期后也沒有償還本金。小陳屢次討要無果,最終無奈之下於2015年底將小鄭告上了法院,要求小鄭償還100萬本金以及剩下2個月的利息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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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庭上,雙方就利息問題發生了爭執,小鄭認為月息2.5%太高,是不合法的,希望能夠要回自己之前給的10個月利息,只償還本金100萬,小陳則不同意。最終法院判決認為,月息2.5%介於我國《新民間借貸法》中規定的月息2分保護,超出3分無效的區間之內。因此,以前支付的利息是合法的,但剩餘2個月的利息應該按照2分計算,最終判小鄭償還小陳100萬本金以及2個月利息4萬元。

分析:

《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明確寫明: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簡單來說,就是月息2分受保護,超過3分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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