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可誘發紅斑狼瘡的藥物!

藥物致病大概又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誘發紅斑狼瘡癥狀的藥物,如青霉素,磺胺類,保太松,金製劑等。這些藥物進入人體,先引起變態反應,然後激發狼瘡素質或使潛在的紅斑狼瘡患者發生特發性紅斑狼瘡,或使已有的紅斑狼瘡病情加劇,通常停葯不能阻止病情發展

第二類是引起狼瘡樣綜合征的藥物,如肼苯噠嗪,普魯卡因醯胺,氯丙嗪,甲基多巴,雷米封等。這類藥物在長期大劑量應用后,患者可出現紅斑狼瘡樣癥狀和血清抗核抗體(ANA)陽性,停葯后自動消失,即所謂藥物性狼瘡

這些都是臨床觀察的結果,但為什麼藥物會誘發狼瘡,至今尚無定論。有人認為這是由於藥物進入人體后可以改變人體細胞使其成為自身抗原,而誘發產生相應的自身抗體所造成的。

所以紅斑狼瘡病人,不管是在活動期還是在緩解期,都要盡量避免使用上述藥物,以免使癥狀加重或引起複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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